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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專題欄目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在廣東(已歸檔) > 新聞報道
2021-09-11 11:01 來源:廣州日報
在全國率先提出“凈土開發”模式:污染地塊“先出讓再修復,達標后建設”

技術人員對關閉搬遷企業地塊進行土壤樣品采集。
如何保障環境安全的同時,實現建設用地又好又快地再利用?近年來,廣州在建設用地環境管理方面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圍繞服務高質量發展,主動作為、敢于創新,率先構建“事前預警+事中監管+事后保障+質量管控”的再開發利用地塊全過程環境管理制度。記者從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目前地塊調查修復周期縮短70%以上、監測質量問題減少85%以上、報告因質量問題退件率為0。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環宣
分級分類管理
實現評審工作零排隊
實施土壤污染調查管理分級分類。將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范圍簡化為四種情形,需調查評審地塊減量一半;以“提速”為目標,多種措施優化評審流程,明確低風險項目免于專家論證,同時試行承諾評審,評審耗時縮短50%以上。
實施污染地塊調查報告市區分級評審,將土壤污染風險低的地塊調查報告下放至區評審,改變了過去大量項目排隊等候的狀況,實現了評審工作零排隊。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19年污染地塊調查報告全部由市本級評審,全年評審89個報告。2020年實施市、區分級評審,全年評審229個報告,效率大幅提升。”
此外,廣州在全國率先制定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簡化調查指引,將調查內容簡化為七個“是否”,使土壤調查時間從平均217天縮短至46天。廣州市黃埔區知識城JLXC-H5-1地塊、從化區鰲頭鎮橋頭村儲備地塊等多個地塊通過簡化調查流程快速進入土地再開發利用環節。
縮短評審周期
提升土壤環境監測質量
加強土壤環境監測質量管控。制定發布多個建設用地污染防治有關的廣州地方標準,制定了關于監測人員、儀器設備、點位布設、樣品采集、樣品保存與流轉、分析檢測和報告編制等關鍵環節的統一質控要求,提高數據的代表性、可比性、準確性和真實性。開發“廣州土壤”APP地塊動態化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質控的動態管理,取得了顯著成效。據統計,廣州市監測質量問題由2018年的278宗降低到2020年的38宗,因質量問題退件數量從2018年的42件降低到2020年的0件,極大提升了從業單位技術水平和監測工作質量,縮短評審周期。
通過實施廣州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狀況調查技術規范》,廣州鋁材廠地塊位于廣州市荔灣區,占地面積31275.67平方米,通過廣州市首創的異常點位排查技術,在地塊土壤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避免了不必要的修復,節約了后續評估、修復時間1年半以上。
“凈土開發”
保障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在全國率先提出“凈土開發”模式,以污染地塊“先出讓再修復,達標后建設”取代“先修復再出讓”。該模式既保障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又有效加快儲備用地出讓和再開發的進度,經初步估算,可節省污染地塊再開發時間約一年。
此外,針對目前開展土壤污染調查、修復地塊多為擬收儲或已收儲地塊,生態環境部門與自然資源部門共同研究找出影響土地收儲、供應速度的瓶頸環節,結合管理經驗,大膽提出指引措施,解決實際中的難題。比如明確需調查地塊篩選原則,避免擴大范圍;合理劃分調查范圍,減少工作量;根據污染風險、污染類型切分調查地塊,以便無污染、修復快的區域提前釋放;對土壤實施外運修復的,在完成污染土壤清挖、外運后,可提前啟動修復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