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11:31 來源:南方日報
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東交辦第31批涉及環境領域群眾舉報案件449件(來電71件,來信378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43件(茂名7件,汕頭、河源、湛江各5件,揭陽4件,佛山3件,珠海、梅州、中山、清遠、潮州各2件,廣州、汕尾、東莞、江門、云浮各1件,其中有1件同時轉汕頭、揭陽)。
經分析,按污染類型分(部分交辦件涉及多種類型),從高到低分別是大氣165件(占36.7%),水106件(占23.6%),噪聲100件(占22.3%),生態破壞65件(占14.5%),固廢58件(占12.9%),其他58件(占12.9%),農業農村51件(占11.4%),土壤31件(占6.9%),海洋9件(占2.0%),核與輻射1件(占0.2%)。
按地域和單位分,涉及21個地級以上市;按數量排序分(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從高到低分別是廣州68件,梅州39件,茂名、中山各35件,湛江34件,佛山32件,揭陽27件,東莞25件,汕頭24件,河源20件,深圳19件,江門14件,珠海13件,惠州12件,云浮11件,潮州10件,清遠9件,汕尾、肇慶各7件,韶關、陽江各5件。
截至9月27日,中央督察組交辦舉報案件31批共6155件(來電2023件,來信4132件),其中列為重點關注案件共560件;交辦督辦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1批至第24批共4100件信訪案件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已辦結1813件、階段性辦結1094件、未辦結1193件,責令整改3441家,立案處罰1032家,立案偵查22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5人,約談367人,問責71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的第24批217件信訪案件中,已辦結85件、階段性辦結73件、未辦結59件,責令整改135家,立案處罰29家,刑事拘留1人,約談3人。
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轉辦情況統計表
備注:部分交辦件需轉多個地市或省直部門,故轉辦件總數大于交辦件總數。
本欄采寫(除署名外):南方日報記者 張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