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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專題欄目 >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專欄(已歸檔) > 新聞報道
責令整改并拆除相關違法設備
??? 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趙方圓、杜娟?通訊員穗環宣)近日,中央環保督察組接到群眾舉報稱,增城區銀箭實業有限公司內有非法加工、儲存硫酸等違法行為。經核實后,廣州市環保部門立即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其整改并拆除相關違法設備。
銀箭公司位于增城區石灘鎮田橋村,從事凈水劑的生產經營。昨日,記者實地走訪發現該工廠目前已經處于停產狀態,非法加工硫酸的設備已經拆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因涉嫌環境犯罪被公安機關刑拘。
廠長否認?機器露“馬腳”
昨日,記者來到位于增城區石灘鎮田橋村的銀箭公司,工廠處于停產整頓狀態。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清單后,增城區環保局于6月11日來到該廠進行執法。
增城區環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我們來到這里詢問是否還在加工硫酸,廠長一再否認,并說自己一個月前就停止了硫酸的加工。后經執法人員對廠內存放的大約28噸硫酸進行抽樣取證,對儲存罐標簽上印的生產成分進行核對與判斷,并且根據現場雖沒有員工在作業,但機器卻是處于發熱狀態等線索,判斷該廠確實正在進行硫酸加工作業。”
記者了解到,銀箭公司主要從事凈水劑的生產經營,2003年通過環評審批,2008年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然而,針對硫酸加工這項業務,公司卻未重新辦理環評審批和環保竣工驗收手續,并且擅自增加了水泥反應池3個、原料罐9臺、成品罐3臺、成品硫酸稀釋設備1套,投入生產使用,用于非法加工硫酸。
設備被拆?罰款23萬元
對此,增城區環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該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增加生產設施設備并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責令其停止生產,罰款10萬元,并對擅自增加的生產設施設備依法進行查封處理。”同時,針對該公司危險廢物貯存場所不規范行為,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1個月改正,罰款3萬元。
記者跟隨環保部門進入廠區,發現非法加工硫酸的場地位于該廠后方,位置非常隱蔽,面積卻不小。當初用于控制硫酸加工設備的電箱上已經貼上了封條,目及所處都是廠房和設備拆除后留下來的大量廢墟,不遠處還有許多被拆卸下的黑、白色大型儲存罐。增城區環保局工作人員說:“那些被拆下來的儲存罐,之前是用來分裝不同濃度的硫酸的,此外還有一些硫酸稀釋設備,目前也全部被拆除了。”
此外,增城區環保局在檢查中還發現,廠區內的生活污水并沒有按照環評要求排入廠區內的魚塘“自我消化”,而是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直接排入流經附近的曲夫涌。對此,增城區環保局已針對該公司通過非核定排污口排放污染物違法行為,于6月18日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0萬元。
??? 來源:2018年6月28日廣州日報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