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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2021-08-11 9:49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突出“依法、精準、高效、規范”執法,全面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印發《廣州市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工作方案》,部署了18項具體工作任務,從嚴格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范執法行為等方面,全面鋪開廣州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建設。
1、制定廣州市生態環境執法事項目錄,明確生態環境監管部門執法事項。在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規定的192項事項基礎上,結合廣州市地方性法規規定,以及廣州市下放鎮街行使的29項綜合執法事項等情況,形成廣州市生態環境執法事項目錄。
2、有效銜接行業監管與綜合執法。厘清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海洋等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能部門的職責邊界,建立生態環境問題線索通報反饋和信息共享機制。
3、深化與公安機關的聯動協作機制,加大行政與刑事司法交流,增強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合力。重點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活動。
4、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結合排污許可、建設項目、核與輻射、危險廢物等監管實際,將日常行政管理檢查、專項監管執法檢查和部門聯合檢查等納入雙隨機抽查, 上半年已開展完成1765宗雙隨機任務。
5、強化現場檢查工作計劃實施。圍繞生態環境中心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按計劃組織專項執法行動。上半年組織開展國考及省考重點斷面水環境、消耗臭氧層物質企業等13項專項執法行動。
6、強化環境信用監管與服務。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幫扶失信企業及時修復信用,助力企業良性發展。實施聯合激勵措施19項、聯合懲戒措施48項;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一經確定,即推送46個部門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納入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并向社會公布。
7、完善正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突出精準治污。今年已對前四批1055家納入正面清單企業進行核查,將56家不再符合條件的企業移出正面清單;結合疫情防控、服務企業復工復產等實際情況,將疫情防控和保障民生需要、環境信用良好、環境管理規范、環境風險低的40家企業納入第五批正面清單。
8、加強執法監測聯動,探索社會監測力量參與執法監測工作,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
9、加強執法信息系統建設,加大信息化監管應用,實現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互聯網+統一指揮+綜合執法”。推廣無線視頻監控等裝備(服務)全局系統范圍內共享、共用;推進移動執法系統(三期)建設,根據改革需要調整執法檢查、立案處罰等業務流程。
10、大力拓展非現場監管的手段及應用,深化利用無人機、走航車、在線監測等科技裝備,建立非現場執法與現場執法的銜接機制。今年已對廣州市8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開展無人機巡查,起降300多架次,累計巡航面積近50平方公里,發現30多個疑似問題。
11、探索引入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發揮科研院校、社會環保機構環保專業特長,挖掘技術、法律等方面人才,開展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評估、整改措施跟蹤等輔助執法工作。
12、加大落實環境違法舉報獎勵力度,探索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今年以來
接到有獎舉報線索14條,相關工作正按要求有序開展。
13、完善區域交叉檢查制度,積極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繼續推動穗莞惠、廣佛、廣清等跨區域聯動執法。每季度會同工信部門開展“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抽查工作,今年已開展穗莞、廣佛聯合執法,檢查企業23家,發現環境問題34個。
14、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5、不斷完善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逐步實現裁量電子化,健全處罰裁量監督制約,促進行政執法公平公正。今年已修訂印發《廣州市規范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常見、重點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證據審查指引表(第一版)》等。
16、建立專案查辦制度,對案情重大、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生態環境違法案件專案查辦。今年以來組織查辦涉重金屬專案3宗,均已移送公安機關。
17、典型案例“以案釋法”,組織執法人員學習、汲取經驗。今年已組織編寫執法處罰典型案例2期,廣州市周某等非法加工紅油及傾倒危險廢物案等2篇案例入選生態環境部涉廢礦物油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18、開展執法普法、執法幫扶工作,幫助企業消除違法隱患,降低違法風險;開展“送技術、送法規、送服務入企”活動。今年已為全市重點排污單位提供長達3個月的宣貫、答疑服務,提供咨詢解答服務8000多次,全市760家重點排污單位已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環境信息自行公開工作。

裝備精良

召之即來

來之即戰

戰有勝果
?。◤V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