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18-12-15 11:47 來源:信息時報A4版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昨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下稱《通告》),明確要求廣州將禁止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全部行政區域以及南沙、從化、增城城市建成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違者將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處罰。
據了解,《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動機械為工程機械、場(廠)內機械、港作機械、林業園林機械等機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起重機械、樁工機械、開槽機械、混凝土攪拌機、叉車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配有燃油發動機且發動機在出廠設計時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或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