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環〔2023〕3號
市各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現將2022年度廣州市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受理時間
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節假日除外)。
申報人員須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的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評審對象范圍
在廣州市范圍內從事生態環境工程、生態環境管理與咨詢、生態環境監測等專業工作的,且符合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在職在崗技術人才(含港澳臺及外籍歸國人才)。
三、評審組織機構和專業設置
我市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組織機構為廣州市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負責高級職稱(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中級職稱(工程師)、初級職稱(助理工程師、技術員)評審工作,其中高級職稱評審機構為廣州市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中級職稱評審機構為廣州市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初級職稱評審機構為廣州市工程系列生態環境專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負責我市生態環境專業職稱評審申報材料的受理工作。
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53號)的要求,職稱評審共設置生態環境工程、生態環境管理與咨詢、生態環境監測3個專業。
四、申報評審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職稱評價條件。
申報評審各級職稱的,其基本條件、學歷資歷條件、工作能力(經歷)條件、業績成果條件、學術成果條件和破格申報等條件按照粵人社規〔2019〕53號文件執行。
申報人應根據個人獲現職稱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取得的業績及成果等條件來選擇申報評審專業組及專業,所申報專業不得超出相應級別評委會評審專業組的評審專業范圍。所申報專業與個人工作經歷或提交的業績成果材料不一致而影響評審結果的,后果由申報人個人負責。
(二)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申報2022年度職稱評審時需提供2022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五、申報評審工作安排
(一)申報方式。
我市職稱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紙質報送相結合的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再現場遞交紙質材料。
(二)申報途徑。
1.市屬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申報,按評審流程程序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
2.非公有制單位和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自由職業者、港澳臺及外籍歸國人士職稱申報路徑,按照附件6中《關于職稱評審工作的政策問答(2022年)》有關規定執行。
(三)申報流程及時間節點。
1.網上申報。
申報人及各有關單位、部門須登錄廣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廣州職稱”頻道下“職稱業務申報與管理系統”(下稱市系統,鏈接: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進行網上申報、審核和生成有關表格。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市系統指引如實填報和提交申報材料,材料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后,務必于3月10日前(含當日)報送至主管部門(職稱申報點)審核,主管部門(職稱申報點)務必于3月17日前(含當日)完成申報人材料的審核。
2.紙質材料報送受理時間。
市職稱評委辦對申報人網上申報材料初審后,將會通知申報人報送紙質材料。報送紙質材料時,報送人務必提供申報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查驗。
(1)報送時間: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7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送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濱江西路海鳴街6號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305室。
(3)注意事項:請各申報人通過單位指派專人在規定報送時間內集中報送材料,特殊情況除外。
(四)評審面試答辯程序。
申報評審高級職稱的,按照《關于在我市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開展面試答辯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87號)有關規定,在專業組評審環節實行申報人面試答辯制度。
2022年度答辯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由市職稱評委辦通知答辯人到會答辯,屆時未參加面試答辯的,視同放棄本次評審,面試答辯不予補辦。
六、申報評審有關要求
(一)各級審核要求。
1.單位審核及評前公示。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嚴格按照省、市職稱評審工作要求,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在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應在單位相對固定的公開位置擺放,以方便查驗。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示結束后,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2.行業主管部門、各職稱申報點復核。
行業主管部門、各職稱申報點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負責審查申報人申報條件、申報評審材料報送接收程序、資格是否符合要求。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3.市職稱評委辦審核。
市職稱評委辦對報送材料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職稱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及時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二)申報材料要求。
1.網上申報材料。
網上申報時,申報人須嚴格按照市系統規定的格式和文件名稱上傳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和公示后,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逾期不補。因未按格式要求報送造成材料不可用而影響評審的,由申報人自行負責。
市系統必須上傳的證書、證明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 。
2.紙質報送材料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3.材料一致性要求。
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必須一致,因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材料內容不一致而影響評審結果的,由申報人自行負責。
(三)評后公示要求。
按照我市評后公示要求,評后公示執行“雙公示”制度,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職稱評審后,市人社局將在門戶網站“廣州職稱”頻道“通知公告”欄目中,對評審通過人員名單統一進行評后網上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收到市職稱評委辦反饋的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后一個工作日內開展評后公示工作,須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或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單位應于評后公示時間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將本單位公示總體情況、投訴查處情況及處理意見(各一份,均加蓋公章)報送市職稱評委辦。
未進行“評后公示”、未按要求進行“評后公示”或不及時報送評后公示情況的,將影響評審通過人員職稱證書的發放,其后果由有關單位和人員承擔。
(四)有關紀律要求。
對職稱申報評審各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申報人要認真對照資格條件,對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所在單位對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公示及任現職以來的職業道德、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主管部門、各職稱申報點對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報送接收程序、資格審查負責。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究相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
七、注意事項
(一)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段的計算規定。
1.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2.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3.對于通過考試和認定取得職稱的人員,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和認定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兩個系列或轉系列評審規定。
申報兩個系列或轉系列評審的,按照附件6中《關于職稱評審工作的政策問答(2022年)》有關規定執行。
(三)不得參加職稱評審的人員規定。
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的有關規定,國家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近三年出現偽造身份、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偽造試驗數據等弄虛作假、違反政策規定行為的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其他規定的有關人員。
(四)關于省外來穗人員申報職稱晉升問題。
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時,其職稱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重新評審或者確認。根據《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職稱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我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申報職稱重新評審或確認,原職稱經重新評審或確認后方可在我省申報評審高一層級的職稱。
(五)免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
根據《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穗發改〔2018〕525號)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評委會免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含認定、論著鑒定、答辯費)。
(六)推行電子職稱證書。
我市2022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紙質證書。
八、其它
(一)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職稱改革政策執行,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二)職稱評審咨詢電話:020-83224755(職稱評審工作開展期間有效)。
(三)監督投訴電話:020-83203215。
附件:1.市系統必須上傳的證書、證明材料清單(2022年度).docx
附件:2.職稱評審紙質材料報送具體要求(2022年度).docx
附件: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53號).pdf
附件:4.《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pdf
附件:5.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30號).pdf
附件:6.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月12日
抄送: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