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環人〔2022〕34號
局機關各處室,各分局,監測站,各直屬單位:
經2022年4月26日中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李舒華同志任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高級主辦,免去其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高級主辦;
吳英霞同志任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越秀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高級主辦,免去其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高級主辦;
周春華同志任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海珠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免去其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天河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戴紅艷同志任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天河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高級主辦,免去其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高級主辦;
陳志謙同志任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南沙分局副局長,免去其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中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
2022年4月2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局領導,駐局紀檢監察組,越秀、海珠、荔灣、天河、黃埔、番禺、南沙區委組織部。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