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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2023-04-19 17:35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下稱“名錄”)已于近期在番禺區政府網站公布。名錄共收錄重點單位98家次,按照環境要素分為6類,其中,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43家,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17家,噪聲重點排污單位1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6家,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31家。同一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同時屬于不同類別的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剔除重復單位后,實際納入單位80家。
名錄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統籌,根據《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下稱“《管理辦法》”)制定,與2022年廣州市番禺區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修訂版)的183家次相比,減少了85家次。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符合《管理辦法》篩選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減少。企事業單位納入名錄與違法違規行為和環境管理狀況并無必然聯系,且每年3月底前根據實際情況更新調整。
根據《管理辦法》,環境監管重點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采取措施防治環境污染,防范環境風險。同時,依法履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生態環境法律義務,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共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為加強對環境監管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日常監管,健全環境監管重點單位監管制度,優化污染源分級監管,集中業務骨干力量對重點單位進行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每年至少開展2次監督性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二是開展幫扶指導,加強與名錄中企業溝通,通過集中培訓、“一對一”指導等形式幫助企業梳理學習環境監管重點單位法律義務,同時開展“幫扶式”執法,提升企業污染治理水平;三是督促企業依法履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生態環境法律義務,暢通重點污染源投訴舉報渠道,引導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對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共同監督。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