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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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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廣州市環境保護工作繼續全面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各項工作取得重要的新進展。在經濟持續增長、機動車快速增加的同時,全市空氣和水等環境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實現了“十二五”的良好開局。
一、2011年廣州市環境質量情況
2011年,廣州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持穩定,水環境質量繼續好轉,聲環境質量保持良好水平。
(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
1.總體情況
2011年,廣州市空氣污染指數(API)在15~138之間,環境空氣質量屬優124天、屬良236天、屬輕微污染5天,優良天數合計360天,比2010年增加3天,優良天數比例為98.6%,比2010年上升0.8個百分點。以可吸入顆粒物為首要污染物236天,比2010年減少12天,以二氧化氮為首要污染物5天,比2010年增加4天(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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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2011年廣州市空氣污染指數(API)與2010年對比
年度 | API范圍 | 空氣質量等級(天) | 首要污染物(天) | |||||||
優 | 良 | 輕微 污染 | 輕度 污染 | 優良 比例(%) | SO2 | NO2 | PM10 | 無 | ||
2010 | 15~124 | 113 | 244 | 8 | 0 | 97.8 | 3 | 1 | 248 | 113 |
2011 | 15~138 | 124 | 236 | 5 | 0 | 98.6 | 0 | 5 | 236 | 124 |
增減 | — | +11 | -8 | -3 | 0 | +0.8 | -3 | +4 | -1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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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污染物總體水平。
2011年全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二級標準。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濃度分別為0.028毫克/米3和0.049毫克/米3,比2010年分別下降15.2%和7.5%,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0.069毫克/米3,與2010年持平。
3.各自動監測站點污染物水平。
2011年各自動監測站點污染物濃度詳見表2。
表2 2011年廣州市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污染物平均濃度
單位:毫克/米3
項目 | 年度 | 廣雅 中學 | 市五中 | 市監 測站 | 天河 職幼 | 麓湖 | 廣東商學院 | 市八十六中 | 番禺 中學 | 花都 師范 | 九龍鎮鎮龍 | 平均值 |
2010 | 0.037 | 0.032 | 0.038 | 0.033 | 0.028 | 0.030 | 0.040 | 0.038 | 0.034 | 0.024 | 0.033 | |
2011 | 0.025 | 0.029 | 0.027 | 0.024 | 0.022 | 0.027 | 0.035 | 0.030 | 0.035 | 0.024 | 0.028 | |
增減(%) | -32.4 | -9.4 | -28.9 | -27.3 | -21.4 | -10.0 | -12.5 | -21.1 | 2.9 | 0.0 | -15.2 | |
二氧化氮 | 2010 | 0.062 | 0.059 | 0.062 | 0.066 | 0.052 | 0.052 | 0.054 | 0.044 | 0.043 | 0.032 | 0.053 |
2011 | 0.061 | 0.059 | 0.067 | 0.057 | 0.040 | 0.051 | 0.045 | 0.043 | 0.037 | 0.033 | 0.049 | |
增減(%) | -1.6 | 0.0 | 8.1 | -13.6 | -23.1 | -1.9 | -16.7 | -2.3 | -14.0 | 3.1 | -7.5 | |
一氧化碳 | 2010 | 1.32 | 1.38 | 1.08 | 1.29 | 1.05 | 1.2 | 1.11 | 1.26 | 1.02 | 1.03 | 1.17 |
2011 | 1.1 | 1.01 | 1.25 | 1.39 | 0.99 | 0.95 | 1.04 | 0.89 | 0.94 | 0.93 | 1.05 | |
增減(%) | -16.7 | -26.8 | 15.7 | 7.8 | -5.7 | -20.8 | -6.3 | -29.4 | -7.8 | -9.7 | -10.3 | |
可吸入 顆粒物 | 2010 | 0.070 | 0.076 | 0.075 | 0.062 | 0.077 | 0.058 | 0.079 | 0.065 | 0.065 | 0.062 | 0.069 |
2011 | 0.081 | 0.080 | 0.067 | 0.056 | 0.064 | 0.061 | 0.082 | 0.063 | 0.074 | 0.058 | 0.069 | |
增減(%) | 15.7 | 5.3 | -10.7 | -9.7 | -16.9 | 5.2 | 3.8 | -3.1 | 13.8 | -6.5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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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氧化硫。
全市10個自動監測站點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二級標準,除花都師范和鎮龍兩個站點外,其余8個站點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均比2010年下降,廣雅中學、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天河職幼降幅較大,分別下降32.4%、28.9%和27.3%。
(2)二氧化氮。
全市10個自動監測站點二氧化氮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二級標準,除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鎮龍和市五中3個站點外,其余7個站點二氧化氮平均濃度比2010年有所下降,麓湖站點降幅最大,下降23.1%。
(3)可吸入顆粒物。
全市10個自動監測站點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二級標準,麓湖、天河職幼等5個站點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比上年有所下降,市五中、市八十六中、商學院、花都師范、廣雅中學有所上升。
(4)降塵。
城區平均降塵量為4.62噸/平方千米·月,符合廣東省暫行標準,比2010年(5.10噸/平方千米·月)下降9.4%。各功能區平均降塵量范圍為3.52~5.97噸/平方千米·月,均達標。與2010年相比,除混合區輕微上升1.4%外,其余功能區下降,降幅在4.1~17.9%之間,降幅較大的是居民區(17.9%)、交通稠密區(13.1%)、商業區和文化區(11.5%)。
(二)降水。
2011年我市全市降水pH平均值為5.20,比2010年上升0.14pH單位,酸雨頻率為42.0%,比2010年下降8.7個百分點,酸雨污染持續減輕。
(三)地表水環境。
1.飲用水源地水質。
2011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比上年(89.63%)上升10.37個百分點。西江廣州引水、東江北干流、順德水道、沙灣水道4個水源地水質為Ⅱ~Ⅲ類,巴江水道、秀全水庫2個水源地水質為Ⅲ類,流溪河水庫備用水源地水質為Ⅱ類。
2.江河水質。
(1)珠江廣州河段。
2011年在年降水量比2010年和常年減少,并缺少引水補水的情況下,珠江廣州河段水質為Ⅳ類,與2010年相比,平均污染指數降低6.12%。21項水質評價指標(水溫、糞大腸菌群、總氮不參與評價,下同)中有18項符合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1.16毫克/升)、石油類(0.08毫克/升)和五日生化需氧量(3.3毫克/升)。
(2)其它河流。
2011年,東江北干流水質保持優(Ⅱ類),沙灣水道、流溪河從化段水質保持良(Ⅲ類),白坭河、蕉門水道、小虎瀝水道、鳧洲水道水質保持Ⅳ類,與2010年相比,無明顯變化。市橋水道水質由2010年的中度污染(Ⅴ類)變為輕度污染(Ⅳ類),顯著好轉。
3.水庫。
2011年流溪河水庫水質為優(屬Ⅱ類)。
4.入海河口。
2011年廣州市入海河口以《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對其21項水質指標評價,石油類平均濃度符合Ⅳ類標準,其余20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
(四)城市聲環境質量。
1.區域環境噪聲。
2011年廣州市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4.9分貝,與2010年相比下降0.2分貝,總體水平“較好”。
2.道路交通噪聲。
2011年廣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68.9分貝,與2010年相比下降0.2分貝,總體水平“較好”。
二、2011年為保障后亞運環境質量所采取的措施
2011年,為確保我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我市采取了以下六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持續推進“天更藍”工作。深化工業污染源治理,強化火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升級改造與運行管理,積極淘汰落后產能;全方位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嚴格執行機動車國Ⅳ排放標準,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全市353平方公里限行黃標車,加大機動車排氣污染抽檢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控制;強化餐飲業污染整治,學習借鑒港澳先進經驗,開展油煙污染綜合整治試點;全面完成PM2.5監測、發布的準備工作。
二是繼續深入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分解落實水環境治理任務,制定實施了《廣州市2011-201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繼續強化飲用水源保護,經省政府批準同意實施《廣州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區劃調整方案》;狠抓工業污水治理。
三是全面啟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制定了《廣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方案》,將年度減排工作分解落實到有關責任單位和重點企業。順利完成了2011年減排任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比2010年減排11.75%、8.76%、13.46%和11.65%,考核結果全省排名第一。
四是以環境保護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加大“退二進三”力度。堅持審批與服務并重,嚴把環保準入關。
五是全面加強環保監督執法。深入開展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等專項執法行動。大力推進“寧靜工程”。認真處理環境信訪投訴案件。妥善應對日本福島地震核輻射等各類突發事件,確保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
六是狠抓環保隊伍建設。市環保局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稱號,在全市政風行風評議中獲第二名。建立健全先進的空氣、水、輻射、噪聲等環境質量監測預警體系。全市環境監控和污染防治能力穩步提升。全社會環保意識進一步增強。
??? 2012年,我市環保工作將以新型城市化建設為統領,將低碳經濟、智慧城市、幸福生活三位一體的城市發展理念貫穿于各項工作的始終,以迎接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核為契機,積極投身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新實踐,努力探索廣州環保工作的新路子,爭當推動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排頭兵,繼續促進廣州的“天更藍”、“水更清”、“城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