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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2002年度廣州市環境狀況公報
一、概述
2002年,我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推進現代化中心城市建設,全市完成國民生產總值(GDP)3001.69億元,比上年增長13.2%。在推進城市化、現代化發展的進程中,廣州市委、市政府堅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建設最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現代化大都市為目標,全面推進各項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較好地完成了2002年度各項環境保護工作計劃,全市環境質量繼續得到改善,續榮獲“國際花園城市”稱號后,獲聯合國改善人居環境最佳范例(迪拜)獎,進一步提升了城市的綜合競爭力。
二、全市總體環境質量繼續得到改善
(一)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良好
2002年,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良好,市區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總懸浮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值分別為0.058毫克/立方米、0.068毫克/立方米、0.161毫克/立方米和0.082毫克/立方米,均優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降塵量年平均值為5.94噸/平方公里.月,優于廣州地區暫行標準。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年均值較2001年有較大幅度增長,分別增長13.7%和12.3%。見表一。
表一 2002年廣州市空氣環境質量狀況及與2001年對比
項目 | 2001年 | 2002年 | 變化幅度(%) | 評價標準 |
二氧化硫(mg/m3) | 0.051 | 0.058 | +13.7 | 0.06 |
二氧化氮(mg/m3) | 0.071 | 0.068 | -4.2 | 0.08 |
一氧化碳(mg/m3) | 1.97 | 1.80 | -8.6 | 4.00 |
總懸浮顆粒物(mg/m3) | 0.150 | 0.161 | +7.3 | 0.20 |
可吸入顆粒物(mg/m3) | 0.073 | 0.082 | +12.3 | 0.10 |
降塵量(t/Km3.月) | 6.26 | 5.94 | -5.1 | 8.0 |
藍天出現頻率(%) | 57.0 | 46.9 | -10.1 | -- |
注:評價標準為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年均值標準,其中一氧化碳為日均值標準,降塵量為廣州地區暫行標準。
(二)珠江廣州河段水質略優于2001年
2002年珠江廣州河段水質略優于2001年,但不容樂觀。氨氮、溶解氧、總磷、生化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石油類等主要污染指標年平均值分別為1.89毫克/升、4.2毫克/升、0.19毫克/升、3.26毫克/升、4.46毫克/升和0.03毫克/升,其中氨氮和溶解氧的年平均值超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石油類和總磷均出現超標,汞和揮發酚也出現超標,其他指標則全年符合地表水Ⅲ類標準。見表二。
表二 2002年珠江廣州河段水質狀況及與2001年對比
項目 | 2001年 | 2002年 | 變化幅度(%) | 評價標準 |
溶解氧(mg/l) | 3.6 | 4.2 | +16.7 | ≥5 |
氨氮(mg/l) | 1.83 | 1.89 | +12.4 | ≤1.0 |
高錳酸鹽指數(mg/l) | 4.48 | 4.46 | -0.4 | ≤6.0 |
生化需氧量(mg/l) | 3.28 | 3.26 | -0.6 | ≤4 |
石油類(mg/l) | 0.023 | 0.030 | +30.4 | ≤0.05 |
總磷(mg/l) | 0.19 | 0.19 | 0 | ≤0.20 |
注:評價標準為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三)聲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2002年區域環境噪聲為54.1分貝,與2001年持平;道路交通噪聲為68.6dB(A),比2001年下降0.3 分貝。見表三。
表三 2002年廣州市區域環境噪聲及道路交通噪聲狀況及與2001年對比
單位:分貝
項目 | 2001年 | 2002年 | 變化幅度(%) |
區域環境噪聲 | 54.1 | 54.1 | 0 |
道路交通噪聲 | 68.9 | 68.6 | -0.44 |
三、環境保護工作成績顯著
(一)不斷提高環境保護決策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按照先做好生態環境規劃和路網規劃,后修編、完善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單項規劃的總體思路,組織和推進了《廣州市城市生態可持續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并完成了該規劃的技術論證工作;根據“規劃先行,從嚴控制”的原則,分別完成了《廣州市南部拓展區環境保護規劃》、《廣州市水資源環保規劃》、《廣州市流溪河環保規劃》等3項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強化調查研究在環境保護決策管理中的基礎作用。2002年,我市開展了禽畜養殖業污染狀況及全市水污染源現狀等多項環境污染源的調查和有關政策調研工作。同時強化國內外先進智力成果在環境保護決策管理中的參謀作用。邀請了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就南沙開發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出謀劃策,為南沙地區的產業結構政策提供了科學的依據。
(二)嚴格控制新建項目環境污染
進一步拓展環保前置審批的方式和領域,目前已實現了項目立項、用地審批、建設工程總體驗收、工商許可發照及年檢等領域的環保前置審批。
2002年,我市在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同時,引入生態建設和總量控制理念,對建設項目提出建設和運營全過程控制的措施,堅決不讓生產工藝落后和被淘汰的項目上馬,嚴禁建設“十五”小及其它粗放型、高能耗、重污染的項目。同時加強了對大型建設項目及區域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對廣州內環路放射線工程、廣州花卉博覽園等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重大建設項目103宗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
(三)加強環保監督執法力度
1、開展重點工業企業的脫硫工作
以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80%以上的65家工業企業為重點,全面強化工業和飲食服務業企業脫硫的監督執法工作。要求這65家重點企業,必須在2005年底前分期分批安裝使用脫硫設施及廢氣在線監測系統。在安裝脫硫裝置之前,必須使用低硫燃料和脫硫、固硫劑。恒運電廠成為全國首家實現所有機組全部配套脫硫設施并運行的企業。
2、推進對飲食服務業的污染治理
針對飲食服務業污染擾民的突出問題,我市在推廣“油改氣”、促進飲食行業能源結構優化升級的基礎上,又以荔灣區為試點,開展了飲食服務業油煙治理的工作,同時探索油煙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化、社會化的路子。參照對重點工業企業的管理,督促飲食服務業使用低含硫燃料、脫硫劑以及安裝使用脫硫設施。
3、強化水環境污染監督管理
重點防止工業污染源達標后的反彈,全面清查了503家自然停產企業、156家停產治理企業的達標反彈、違法排污和擅自復產情況。對廣州市重點工業污染源水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加大力度保護飲用水源,正式啟動實施西部飲用水源地的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新塘地區印染漂洗廠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全市水污染重點企業安裝使用污水COD在線監測裝置。采取措施加強禽畜養殖業污染整治,以番禺區為試點開展了禽畜糞便綜合利用工作。
4、加強固體廢棄物的監督管理
完成了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建設前期工作方案的編制和全市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工作。繼續推進越秀區廢油脂收集處置管理試點工作,荔灣區開展了廢機油集中收集、綜合利用試點工作,并開始向全市推廣。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分類收集率達到45%。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利用率達到15%。開展了對違法焚燒固體廢物的執法檢查,全市基本上結束了用露天焚燒方式處理假冒偽劣產品及違法出版物的歷史。
(四)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穩步開展
繼續依據國家對機動車的測試標準,加強對在用機動車排放的控制,加大對新車審核工作的力度,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車型一律不受理上牌、不辦理遷入,不核發牌照。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實行申請延緩報廢車輛排氣超標一票否決制度,頒布了《廣州市摩托車報廢管理規定》。提高機動車排放控制技術水平,我市第一臺機動車尾氣排放遙感檢測車投入運行。加強油品監督,開展了推廣使用含硫不超過0.05%的車用柴油的準備工作。
(五)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進展
全面啟動了大坦沙、獵德、瀝滘、西朗四大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到2002年年底,4個廠區的征地拆遷工作已全部按計劃完成,主體工程已動工建設;全年共完成污水治理項目招標119項,簽訂合同金額15.5億元,完成投資10.06億元(其中外資1.75億元)。司馬涌、石井河二期、東濠涌、沙河涌、獵德涌、馬涌、下市涌、塞壩涌、沙面截污工程已進場施工,大部分工程已過半;流花湖截流池工程已清淤2000立方米,水閘的土建基本完成;新市涌、景泰涌截污工程施工已上網招標。
珠江堤岸九期工程已完成工程量85%,完成投資95%。根據《廣州市河涌管理規定》,基本上制止了河涌亂搭亂建、亂丟垃圾、破壞水利工程的行為。
繼續實施“森林圍城”工程,全市(十區)新增公共綠地面積200公頃。
前期設計填埋容量2千萬立方米、總投資5.4億元的興豐垃圾填埋場正式投產,實現了垃圾污水零排放。日焚燒發電處理1000噸生活垃圾的李坑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奠基動工。新建垃圾壓縮站24座。
(六)環境監測與信息等基礎工作穩步發展
在優化布點論證的基礎上,我市的空氣質量國控網點從原有的6個調整為9個,并按國際標準建設自動監測站房。推進地方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建設,開展了珠江廣州河段水質周報工作。新增了垃圾填埋場環境、近岸海域水質、有機污染項目以及大型建筑工程室內和居民室內環境監測。開展了推行機動車簡易工況法的實車檢測工作。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加強了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啟動了廣州環保城域網的建設工作,建立了廣州市地理信息瀏覽系統、大氣污染網上月度申報管理系統、固體廢物申報管理系統、輻射與放射污染源管理系統等污染源數據庫。
(七)環境保護精神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
圍繞本年度世界環境日的主題,聯合珠江三角洲兄弟城市及港、澳地區開展了一系列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傳播“環境保護,聯合行動”的理念,貫徹 “區域協調的戰略”,促進了環境宣傳的社會化進程,社會化環境宣傳呈現出由自發向自為轉變的良好勢頭。
學校環境普及教育也蓬勃開展。新增59所市級“綠色學校(幼兒園)”,目前,全市各級綠色學校達到1257所,其中市級“綠色學校(幼兒園)”357所,區級綠色學校1257所,省級“綠色學校”4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