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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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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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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環境質量狀況
2005年,廣州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各區、縣級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緊緊圍繞建設“適宜創業發展”和“適宜生活居住”的目標,堅持“保護環境、保護發展”的指導思想,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為載體,全力解決環境問題、保障環境安全,全市整體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促進了廣州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環境空氣質量
2005年,我市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由三級標準提高到二級標準,優良天數332天,占全年總天數的91.0%,比2004年提高7.9個百分點;環境空氣中被列入國家考核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等指標均達到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二氧化硫為0.053毫克/立方米,比2004年下降31.2%;二氧化氮為0.068毫克/立方米,比2004年下降6.8%;可吸入顆粒物為0.088毫克/立方米,比2004年下降11.1%;一氧化碳為1.63 毫克/立方米,比2004年下降7 9.%。月降塵量為5.48噸/平方公里,比2004年下降11.3%,達到廣東省推薦標準。
(二)水環境質量
飲用水源:按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方法統計,2005年廣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6.79%,比2004年上升8.07個百分點,南洲、西洲、新塘水廠水源地水質100%達標。
江河:珠江廣州河段水質全年除枯水期外,基本達到IV類水標準,重金屬污染遠遠低于標準限值,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珠江綜合整治“一年初見成效,三年不黑不臭”的任務,并正在向“八年江水變清”的目標邁進。珠江廣州河段在所有國家考核的23項水質指標中,18項指標符合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達到Ⅳ類標準,糞大腸菌群、氨氮超過Ⅳ類標準。
增江23項指標符合Ⅱ類或Ⅰ類標準,水質優良;東江北干流23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水質良好;沙灣水道22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糞大腸菌群達到Ⅳ類標準;市橋水道19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氨氮、總磷、石油類達到Ⅳ類標準,糞大腸菌群超過Ⅳ類標準;流溪河上游從化段23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水質良好,下游白云段19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揮發酚、石油類達到Ⅳ類標準,氨氮、總磷超過Ⅳ類標準;白坭河18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高錳酸鹽指數、五日化需氧量、溶解氧、石油類達到Ⅳ類標準,總磷超過Ⅳ類標準。
按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方法統計,2005年廣州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即:蓮花山、墩頭基和平洲監測段面)水質達標率為100%,比2004年上升5.56個百分點。
隨著珠江水質和生態環境的好轉,暢游珠江活動已被市委、市政府提上議事日程。今年初,省政府對珠江綜合整治工作考評時指出,廣州市珠江綜合整治工作領導非常重視,措施非常得力,效果非常顯著,在全省具有一定示范作用。我市被評為全省珠江綜合整治三個先進城市之一。
(三)聲環境質量
2005年廣州市區域環境噪聲為55.2分貝,符合《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2類區(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標準;道路交通噪聲為69.3分貝,符合4類區(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區域)晝間標準。
二、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措施
2005年,我市全面實施創模攻堅,以水環境、大氣環境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加強環境執法力度,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一)有效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
針對2004年4項與創模要求差距較大的水環境指標,集中力量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
一是全力保護飲用水源安全。以主要飲用水源流溪河保護為突破口,全市相繼開展了9個專項執法行動,責令396家違法排污企 ?業關閉、停產或停業。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對全市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應對北江鎘污染事件,為市委、市政府提早部署全市總體防范工作、確保市民飲水安全爭取了主動,為我市圓滿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出了積極貢獻。及時有效地處置了芳村區省農資倉庫火災、花都區二甲苯污染水體等19起有一定影響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有力維護了環境安全和群眾健康。
二是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和河涌整治。十區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55.3萬噸/日,累計年處理污水約4.88億噸,十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1.34%,比2004年上升了9.55個百分點;整治河涌56條(段),已經截污河涌27條。
三是加強工業廢水治理。開展重點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對占全市水污染負荷80%以上的134家工業企業進行嚴格控制,134家企業全年排放COD8133噸,比許可排放量減少了2920噸,全市工業廢水達標率達到96.05%。
(二)有效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整治
針對2004年環境空氣質量下滑的嚴峻形勢,以控制二氧化硫超標排放為突破口,強化機動車、揚塵和飲食業油煙污染治理,綜合整治大氣環境。
一是嚴控二氧化硫超標排放。開展了對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85%以上的56家重點工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環保、監察、經貿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二氧化硫重點排放企業監管的意見》,建立了重點工業企業脫硫臺帳制度,形成長效脫硫管理機制。目前,96臺鍋(窯)爐已安裝脫硫設施,56家重點二氧化硫排放大戶形成年4.6萬噸的削減能力,2005年,56家重點脫硫工業企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1.5萬噸,比2004年減少2.4萬噸;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4.9萬噸,比2004年減少3.6萬噸,較好地實現了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二是強化機動車污染治理。市政府發布實施《關于實施國家第二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有效實施新車源頭污染控制;加強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的監控,共抽檢機動車48.97萬輛,排氣達標率81.58%;大力推進公交出租車使用清潔能源,全市現已有5811臺公交車、9770臺出租車使用LPG燃料。
三是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加強了施工工地和裸露地面污染防治,規范工地圍蔽和余泥渣土清運工作,對全市252個停工或閑置工地進行整治,190個已經完成綠化或硬地化整治工作。
四是深化飲食業污染監管。開展飲食服務業污染擾民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推進飲食業戶安裝油煙污染治理凈化裝置,128家100餐位以上重點監管業戶已有68家安裝了符合要求的油煙治理設施,全市已有8532家飲食服務業戶完成清潔能源改造。
(三)有效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城市環境中存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市民營造適宜生活居住的良好環境。
一是加快重點污染企業的易地搬遷改造。環保部門牽頭制定了《退二企業環保認定標準和要求》,對外環路以內未完成總量控制計劃和長期治理不達標的污染企業逐步實行搬遷、關閉或停產。廣州水泥廠環保搬遷工程已完成并投產。
二是積極推進“青山綠地”工程。市建委、國土房管局、市政園林局和各區、縣級市共同努力,全部完成第一批338個采石場和149個采泥場的整治復綠任務;全市新增綠地面積101.6平方公里,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54%。
三是營造安靜生活環境。各級環保、公安、交通、建設、城管等部門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噪聲擾民問題。全市噪聲達標區覆蓋率超過60%。環保部門還牽頭制定了《廣州市“寧靜工程”實施方案》,將系統解決噪聲污染問題。
四是深化綠色社區創建工作。全市累計創建市級綠色社區109個、省級綠色社區37個。越秀區三眼井社區、荔灣區桃源社區和番禺區金海岸社區被命名為國家級綠色社區。
(四)有效開展環境執法工作
全市各級環保部門把執法著力點放在影響環境質量、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上,聯合紀檢監察、經貿、工商等部門大力開展各類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2005年,共查辦環境違法案件3599件,征收排污費2.05億元,創造了環保執法力度最大、排污收費最高的歷史記錄。公安、檢察院、法院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對8名環境違法者進行了拘留,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
三、我市目前主要環境問題
近幾年,我市采取了一系列針對措施,全市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但環境質量根本性好轉,我市面臨的任務依然艱巨,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空氣污染方面:因城區和城市周邊的土地開發建設,施工揚塵污染和裸露土地揚塵污染需下大力氣進行控制;珠江口附近城市工業二氧化硫排放強度較大,區域性二氧化硫污染問題突出;由機動車尾氣排放和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氮氧化物等氧化型污染比較突出;酸雨污染較重。
水污染方面:污水處理系統配套截污工程全面建成和完善河涌綜合整治尚需一段時間;一些工業廢水尚不能穩定達標排放;農業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上游城市來水對我市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噪聲污染方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交通噪聲問題突出;建筑施工噪聲、餐飲娛樂業等噪聲和部分工業噪聲尚未得到徹底控制;噪聲擾民尤其是道路交通噪聲的擾民仍然是市民投訴的熱點。
四、下一步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措施
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總體目標是:完成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任務,全面開展生態城市建設。我市將針對主要環境問題,全面加大污染控制力度,進一步鞏固并提高環境質量,重點開展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大力實施“碧水工程”,鞏固提高水環境質量。重點推進西部、東部、南部飲用水源地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快推進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和河涌綜合整治修復工程,完成大沙地等7家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全市(含十區兩縣級市)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達到216.2萬噸/日,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逐步消除市內部分河涌劣五類水體。
二是大力實施“藍天工程”,鞏固和提高環境空氣質量。以65家重點大氣污染控制企業和107家全面達標企業為重點,爭取年底累計形成9萬噸的脫硫能力,粵華、珠電兩大重點工程上半年投入運行;加強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散體物料和余泥渣土運輸揚塵污染控制,強化城市主干道路面保潔和灑水消塵,完成閑置工地和裸露地塊的綠化或硬化;全面落實《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機動車綜合管理機制,爭取年內我市機動車尾氣排放執行國Ⅲ標準;健全飲食服務業污染防治齊抓共管機制,加強飲食業油煙擾民的整治和查處。
三是大力實施“寧靜工程”,創造安靜生活環境。重點開展群眾反映強烈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業和社會生活等噪聲污染擾民問題的專項整治行動。
四是大力實施固廢污染防治工程,加強輻射環境監督管理。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全面實施《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強化危險廢物管理,完成對全市各類危險廢物、嚴控廢物產生源的普查登記;督促完成廣州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升級改造,確保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制定《廣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加快輻射安全防護應急裝備及監測裝備建設;加強對放射源的監督管理,開展全市放射源及射線裝置普查。
五是大力實施“青山綠地”工程,提升城市生態環境功能。完善南部地區、東部地區、金沙洲地區、琶洲地區、白云新城、大學城和新機場周邊等新城區的園林綠地體系;繼續抓好“拆違復綠”工作和珠江兩岸綠化景觀建設;開展第二批采石場整治復綠。
六是調整城市能源結構和城市工業布局,加快推進老城區產業“退二進三”,分期分批實施污染企業關閉、停產、搬遷或轉營,削減老城區污染物排放總量。
七是嚴密防范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強化安全生產隱患和污染事故隱患排查,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環境安全。
八是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持續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集中力量解決重點、難點、熱點環境問題。
新的一年里,通過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和全市人民的積極參與,我市的環境質量將會得到更進一步的改善,城市總體環境面貌將發生更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