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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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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06年,廣州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各區、縣級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和第六次全國環保大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張德江書記關于環保“三個一律”的要求,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職能,把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維護群眾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榮獲了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稱號,成為目前成功創模城市中經濟總量最大、建成區面積最大、工業企業最多、城市化進程最快的城市。
2006年全市環境質量總體良好,城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日均濃度優于國家二級標準,降塵量優于廣東省推薦標準限值;地表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100%,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7.81%;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維持良好水平;加強一系列綠色創建、環境友好創建和生態創建工作,全市已批建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50個,自然保護區覆蓋率達10.01%。
二、環境質量狀況
(一)工業廢氣、廢水排放情況
2006年廣州市工業用煤1881.25萬噸,比2005年減少82.86萬噸,其中燃料煤1703.94萬噸,比2005年減少63.22萬噸;工業用燃料油107.83萬噸,比2005年減少50.61萬噸。工業廢氣排放量2126.49億標立方米,比2005年減少215.67億標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燒廢氣排放量1672.75億標立方米,占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的78.66%,生產工藝廢氣排放量453.74億標立方米,占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的21.34%。工業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量12.48萬噸,比2005年減少2.02萬噸。
2006年全市工業廢水排放量20444.82萬噸,比2005年增加195.43萬噸;工業廢水達標排放量19629.32萬噸,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6.01%;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1.21萬噸,比2005年減少0.22萬噸,氨氮排放548.48噸,比2005年減少280.12噸。
2006年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632.30萬噸,比2005年增加91.94萬噸;綜合利用量605.46萬噸,比2005年增加85.21萬噸;綜合利用率91.13%,與2005年基本持平。
(二)城市環境空氣質量
2006年,廣州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合計334天,占全年的91.5%,比2005年增加0.5個百分點;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0.05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濃度為0.067毫克/立方米,與2005年基本持平,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0.076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13.6%,三項指標均優于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平均降塵量為5.81噸/平方公里.月,與2005年基本持平,優于廣東省推薦標準;地區降水pH平均值為4.41,比2005年上升0.07個pH單位;酸雨頻率為75.4%,比2005年下降6.0個百分點,酸雨污染有所減輕。
(三)水環境質量
飲用水源:按“十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標權重法)統計,2006年廣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7.81%,比2005年上升1.02個百分點;南洲、西洲、新塘、沙灣、秀全5個水廠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
江河:珠江廣州河段高錳酸鹽指數、揮發酚等19項指標符合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溶解氧、氨氮、石油類和糞大腸菌群平均濃度符合Ⅳ類標準,全河段水質比2005年顯著好轉。
增江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等23項指標符合Ⅱ類或Ⅰ類標準,水質優良;東江北干流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等23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水質良好;沙灣水道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等22項指標符合Ⅱ類或Ⅰ類標準,糞大腸菌群達到Ⅳ類標準;市橋水道高錳酸鹽指數、揮發酚等20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總磷、石油類符合Ⅳ類標準,糞大腸菌群劣于Ⅴ類標準;流溪河上游從化段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等23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水質良好,下游白云段高錳酸鹽指數等19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總磷、石油類達到Ⅳ類標準,氨氮、揮發酚、糞大腸菌群符合Ⅴ類標準;白坭河化學需氧量、揮發酚等19項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石油類符合Ⅳ類標準。
按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統計,蓮花山、墩頭基、平洲斷面(水環境功能區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保持2005年水平。
(四)聲環境質量
2006年廣州市區域環境噪聲為55.2分貝,道路交通噪聲為69.4分貝。區域環境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均符合“十一五”創模考核的要求。
(五)生態環境建設
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計創建國家級綠色社區3個、省級綠色社區37個、市級綠色社區133個、國家級綠色學校11所、省級綠色學校114所、市級綠色學校618所;組織開展了64個省級生態示范村和64個市級生態示范村的創建工作;全市已批建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50個,自然保護區覆蓋率達10.01%。
三、2006年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措施
2006年,全市圍繞創模目標,通過全面推進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等措施,努力為市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認真把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關,嚴格控制新增污染。完成中船龍穴造船基地一期工程、廣州地鐵六號線、珠江新城西塔、廣州新電視臺、廣州白云國際會議中心等一大批重大項目環評文件審批和竣工環保驗收工作;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做好南沙煉化項目、180萬噸冷軋項目、100萬噸造紙基地項目環保審批的前期準備工作;積極推動南沙區發展規劃環評以及石油化工發展、供變電系統建設、地鐵線網和工業集聚區規劃環評等工作;市環保局嚴格加強污染源頭控制,對67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堅決不予批準或暫緩審批,占市級審批項目的14.66%;大力推進老城區產業“退二進三”工作,制定《廣州市老城區退二企業環保認定標準和要求》,擬定“退二”企業名單,不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將分期分批退出老城區,優化城市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
完成《廣州市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頒布實施;編制完成《廣州市電鍍工業基地建設環境規劃(初稿)》;啟動《廣州市生態市建設規劃》、《廣州市環境保護規劃綱要(2006~2020年)》、《廣州市<<>珠江三角洲環境保護規劃綱要(2004~2020年)>實施方案》、《廣州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等規劃編制工作;充分發揮環境決策咨詢委員會專家作用。
(二)進一步提高環境監察效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相繼開展了“綠劍行動”、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工業廢水整治、船舶排污整治、河涌整治、重點工業企業脫硫執法檢查、飲食服務業污染整治、打擊違法排污行為聯合執法等多項專項執法行動,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共出動44000多人次,現場檢查排污企業27000多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547宗,關閉128家污染企業,停產307家,限期治理62家,限期整改2200多家。其中,作為省重點督辦的增城市新塘鎮二級水源保護區內76家漂染企業已全部停產,其中28家已搬入新塘環保工業園;完成省重點督辦的增城市仙村水泥廠群整治工作,關閉小型水泥企業7家;立案查處二氧化硫排放違法行為17宗;檢查飲食業戶9004家次,責令303家補辦環保手續,對1097家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對144家進行經濟處罰,責令137家不符合環保條件的飲食業戶停業。
妥善處理信訪投訴問題。堅持執法與信訪相結合,圍繞群眾投訴熱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執法行動,全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共受理環境污染投訴20192件,辦結19739件,辦結率為97.8%。
嚴格排污許可證和總量管理。根據省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開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解工作,對全市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允許排放量進行核定,向218家重點工業企業核發了2006年排污許可證;首次將污水處理廠納入排污許可證核發范圍,對大坦沙等9家污水處理廠核發了排污許可證;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持證企業實行一證式監管,做到依證管理、按證排污、超證處罰,較好地實現了總量控制目標。
(三)妥善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全力確保環境安全。
全面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對石化等10個重點行業的56家市屬單位進行環境風險排查,建立了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數據庫,制定了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風險名錄,督促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按要求整改。
進一步提高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妥善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制定《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廣州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16個子預案,初步建立起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四級預案體系。加快市環境監控指揮中心建設,“廣州市環境監控流動指揮平臺”已經建成投入使用。組建了各級重特大環境事故應急分隊,加強日常演練和培訓,提高了廣州市環保系統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推進“碧水工程”,鞏固提高水環境質量。
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大力推進河涌綜合整治。至2006年底,全市建成12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87.7萬噸/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為71.64%;基本完成河涌截污27條,綜合整治56條(段),整治河道總長
(五)深入推進“藍天工程”,鞏固提高空氣環境質量。
強化工業廢氣治理。在鞏固2005年大氣污染治理成效的基礎上,全市以56家二氧化硫排放大戶為重點,加快推進脫硫工程建設,脫硫能力達8.6萬噸/年。大力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經國務院同意,廣州市于
(六)啟動實施“寧靜工程”,營造安靜生活環境。
2006年5月,經市政府同意,印發了《廣州市“寧靜工程”實施方案》。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廣州市“寧靜工程”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內環路等中心城區典型道路、機動車輛、在建施工工地、飲食服務業噪聲污染防治等9大項目33個工程的實施。
(七)大力實施“固廢污染防治工程”,加強輻射環境監督管理。
推進《廣州市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和嚴控廢物產生源普查工作,共調查企事業單位3031家,基本摸清全市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制定了《廣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輻射環境安全防護水平和輻射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做好全市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申報登記工作;開展了全市進口廢物處理情況專項執法檢查,全面加強固體廢物管理;積極推進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建設。
(八)繼續推進“青山綠地”工程,不斷深化提高建設水平。
市委、市政府在總結“青山綠地、藍天碧水”一期工作的基礎上,對未來4年繼續推進二期工程進行了部署;下發了《生態廣州-面向2010年的“青山綠地”、“藍天碧水”建設行動計劃》,明確了二期工程的總體目標和重點項目。在為期三年的“青山綠地、藍天碧水”一期工程中,我市共建成16條主干道林帶、13個近郊林區、119處園林景觀,完成了613個采石場、采泥場的整治復綠。截至2006年底,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66%,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四、我市目前主要環境問題
近幾年,我市采取了一系列針對措施,全市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但要實現環境質量根本性好轉,我市面臨的任務依然艱巨,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空氣污染方面:珠江口附近城市工業二氧化硫排放強度較大,區域性二氧化硫污染問題突出;機動車及工業排放導致的氮氧化物等氧化型污染突出;道路揚塵、機動車排放以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的二次轉化導致的細粒子污染較為嚴重;化工行業,儲油庫、加油站及油罐車等導致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酸雨污染仍然較重。
水污染方面:污水處理系統配套截污工程全面建成和完善河涌綜合整治尚需一段時間;一些工業企業廢水尚不能穩定達標排放;農業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上游城市來水對我市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噪聲污染方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交通噪聲問題突出;建筑施工噪聲、餐飲娛樂業等噪聲和部分工業噪聲尚未得到徹底控制,噪聲擾民仍然是市民投訴的熱點。
五、2007年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措施
2007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充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2010年一大變”和“綠色亞運”為契機,鞏固創模成果、建設生態城市、實現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關鍵一年。2007年我市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嚴格實行總量控制,千方百計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按照我市2007年二氧化硫12.4萬噸和化學需氧量11.3萬噸的控制目標,做好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解工作,通過簽訂責任書、落實實施方案、強化重點源監督、制定實施考核辦法、探索污染防治項目資金補助制度等措施,在保障經濟持續增長的同時,有效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 二是進一步加大污染控制力度,優化城市環境。重點抓好飲用水源安全和河涌整治工程;全力以赴完成脫硫任務;全面落實《廣州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多方聯控解決飲食服務業和噪聲污染擾民問題;著重加強危險廢物和放射源監管;深入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 三是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推動宏觀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個一律”的要求,嚴肅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按照總量控制要求實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重點抓好規劃環評,深入推進南沙規劃環評;加強“三同時”管理;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分級審批制度,提高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水平。 四是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高環境管制和監察效能。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著力解決水污染、工業廢氣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飲食業油煙噪聲污染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分階段開展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河涌綜合整治、飲用水源污染隱患、飲食服務業綜合整治、總量控制、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打擊非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等專項執法檢查。 五是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實施“退二進三”,推動“中調”戰略;積極創建環境友好型企業,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發展環保產業,打造綠色經濟增長點。 六是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環境保護現代化管理水平。建立環境安全綜合保障體系;健全環境執法監察、環境監測預警體系、環保法規政策保障、環保科技支撐體系。 七是強化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環境意識。通過加強新聞宣傳、社會宣傳、公眾參與和系列創綠活動,強化群眾的環境法治意識和環境倫理觀念,倡導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提高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八是強化思想作風建設,提高環保隊伍五種能力。大力開展機關作風建設年活動;不斷增強控制污染、鞏固和提高環境質量的能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環境安全的能力,環保規劃先導、科技帶動的能力,倡導環保理念、引導綠色消費、促進環境友好的能力,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經濟增長、營造社會和諧的能力。 2007年,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將繼續努力,共同促進我市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