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19:07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3月27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向社會公布了《廣州市2024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下稱“名錄”)。
依據《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27號),環境監管重點單位按照環境要素分為六類,包括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380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5家、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273家、噪聲重點排污單位4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73家,以及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313家,共1048家次。同一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同時屬于不同類別的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剔除重復的單位后,實際納入單位764家。列入名錄的單位應當依法履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生態環境法律義務,采取措施防治環境污染,防范環境風險。
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強對環境監管重點單位的幫扶指導和監督檢查,規范監管單位排污行為,堅決遏制環境違法行為,助力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氣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