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環〔2023〕37號
各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環境監管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強化精準治污,根據《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27號)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2023年廣州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列入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共863家次,其中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339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5家,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189家,噪聲重點排污單位2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52家,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276家,現予印發。
列入2023年廣州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要求,主動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為廣州市生態環境持續向好做出更多有益貢獻。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3月2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