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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2023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毫不動搖堅持“兩個確立”、堅定不移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廣州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這條主線,堅決落實省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保障環境安全,服務社會發展”為重點,積極推動城市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加快健全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扎實做好生態環境各項工作。
2023年,廣州市生態環境持續改善,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遏制臭氧上升趨勢。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穩定達標。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諝赓|量優良天數比例、地表水國考省考斷面水質、地表水水質優良斷面比例、劣V類水體斷面比例、近岸海域無機氮濃度以及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達到省年度考核要求。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貯存利用處置率和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保持100%。生態環境執法效能和應急能力不斷提升,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環境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助推營商環境有效優化。
一、持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 強化生態環境規劃引領。組織實施《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及水、海洋、土壤與地下水等環保專項規劃,推進《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修編,開展“十四五”規劃中期評估和現代化治理體系成效評估。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應用,制定綜合環境管控單元劃定辦法、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提煉成果實施應用典型案例。推進劃定大氣環境功能區。加強“兩高”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實行清單化管理。
2.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編制溫室氣體清單,加強碳排放管控。做好重點企業碳排放核查、配額清繳履約。編制廣州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支持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參與全國碳市場機構聯建和承建粵港澳大灣區碳市場。組織實施《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實施辦法》,推動實施碳普惠自愿減排項目和低碳生活聯動示范。積極參與國際國內低碳合作交流。
3. 深入推進示范創建。推動開展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繼續開展國家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建設。推進南沙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以及花都區、從化區碳中和試點示范區建設。繼續推進黃埔區排污許可制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機銜接改革試點、增城區“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
4. 主動服務城市發展。繼續做好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加強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科技項目、重要民生工程、主導產業項目等環評保障。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加大激勵幫扶力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污染防治工作。
5.強化生態系統保護。組織實施《廣州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方案(2022-2024年)》,推動落實《廣州市生物多樣性保護部門工作清單(2022年版)》。全力配合華南國家植物園建設,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行動。落實綠美廣州生態建設要求,扎實推進五年行動計劃涉我局任務。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6. 深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協調加快推進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加大含揮發性有機物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推進儲油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實施石油化工等重點領域儲罐治理,提升泄漏檢測與修復水平。完善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分級管控和深度治理,夯實治理成效。
7. 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組織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6b排放標準,落實國Ⅲ柴油貨車分步限制通行措施,開展使用環節油品、尿素抽檢,加大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尾氣排放監管力度,強化黑煙車遙感監測監管。協調推進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協調巡游出租車、市中心區公交車全面實現純電動化。
8. 深化固定源氮氧化物治理。組織落實廣州市燃氣、燃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通告。強化工業窯爐分級管控。加快推進鋼鐵、水泥、玻璃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動資源熱力電廠提標改造。
9. 優化揚塵污染等精細化管理。協調督促建設工程嚴格落實“6個100%”要求,加強余泥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使用、銷售、維修、回收等活動監管。
10. 精準應對污染天氣。加強空氣質量會商和專家研判,動態更新污染天氣應對減排清單并落實應對減排措施,利用大氣環境預警防控網絡、走航監測、無人機巡航等科技手段,實施針對性管控。
11. 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統籌實施水污染防治和“一斷面一策”方案,強化水污染防治督導協調幫扶和水質監測預警,督促加大重點區域一級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督促補齊城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管理短板,持續提升污染物削減效能。制定交界斷面水質階段性控制目標,協同推進跨界河涌污染整治。
12. 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嚴格依法依規做好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完成水源保護區標志更新設置。持續開展保護區環境問題排查整治。按照“一源一案”要求,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
13. 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統籌實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珠江口鄰近海域綜合治理攻堅,強化入海排污口動態監管以及港口船舶和海上污染源污染控制,健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聯合執法機制。協調省內珠江流域上游地市加強總氮削減。
14. 深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督促關閉搬遷企業地塊做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加強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推進重點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15. 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深入推進廣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優化全市醫療廢物收運處置體系。開展廢鉛蓄電池收集網點建設試點,持續強化規范廢鉛蓄電池環境管理。開展固體廢物申報登記抽查核查,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第三方技術幫扶服務。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強環境風險管控。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統計。
16. 持續推進噪聲污染防治。繼續大力推動交通運輸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工業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開展廣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區劃調整。
三、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
17.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落實《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夯實有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全力推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鞏固1328件交辦案件整治成效。繼續落實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問題專項整改承辦任務。深入推進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方案涉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監督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開展2022年度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成年度改革工作任務。
18.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開展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宣傳,制作播放生態環保公益片,編制發放生態環保宣傳資料。發揮政務“兩微”宣傳陣地作用,組織主題宣傳活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志愿服務和送法上門活動。推動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組織實施《廣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及工作規范。制定普法責任清單,開展對企業的普法培訓。
19.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監管體系。健全與司法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嚴格執行污染源自行監測制度。編制年度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做好排放源統計。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情況抽查。督促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公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強穗港澳、廣佛肇清云韶等城市環保交流合作。
20.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市場體系。做好市級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庫建設,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支持。優化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預儲備項目庫,加強績效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對我局2022年預算執行審查相關工作。依法督促排污單位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21.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推進《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規定》《廣州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規定》立法工作,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制定禁止銷售和使用磷含量超過規定標準的洗滌用品具體辦法。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機制,完善局系統公職律師制度,修訂局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制度。明確可能對生態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及信用修復,制定環境信用分級分類動態評價及聯合激勵懲戒具體實施辦法。
四、優化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22.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完成年度生態環境監測常規、指令性任務。開展臭氧及前體物組分和PM2.5成分濃度的在線監測。做好溫室氣體濃度及通量監測。加強水環境監測數據綜合分析和深度挖掘。繼續推進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
23. 強化生態環境信息化技術支撐。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數字政府”建設,繼續優化環境信息資源共享,持續開展信息化能力建設。制定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網絡安全,切實防范網絡安全風險。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完成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控設備聯網。
24. 強化生態環境治理科技支撐。持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庫。發揮廣州市生態環境科技協同創新中心作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利用在線組分監測及離線采樣分析,開展臭氧成因和PM2.5源解析研究,推進廣州市大氣環境預警防控技術支撐項目建設。做好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組織落實《廣州市節能環保和生態產業鏈高質量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
25. 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執法檢查、專項檢查及部門聯合檢查。落實包容審慎執法要求,規范實施免于強制措施清單,從輕、減輕處罰等手段。開展執法大練兵,提升分局執法能力和水平。強化部門協作,嚴厲查處重大、復雜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拓展在線監測等非現場監管執法手段應用。
26. 提升環境風險和信訪矛盾化解能力。組織修編《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籌開展各類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組織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推進“南陽實踐”工作實施,完成重點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圖”。加強輻射風險應急能力保障。落實領導包案和帶案下訪等信訪工作責任制度。修訂《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制度(試行)》。深入推進“樓企相鄰”“樓路相鄰”等突出環境信訪問題攻堅化解。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工作,防范化解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
27. 提升保障能力。完成精神文明建設考核任務。強化內部控制,規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產、鄉村振興、財政預算、政務公開、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保密及檔案管理等工作。
五、持續加強全面從嚴治黨
28.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系統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舉辦宣講輔導會、學習研討班、開展群眾性大討論、黨組織書記講專題黨課和應知應會測試。組織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系列原文原著,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用結合,促進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按照黨中央的部署開展主題教育,切實加強政治教育、黨性教育。配合市直機關工委開展黨建工作調研。加強黨的統一戰線建設,把統一戰線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黨管意識形態,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29. 夯實基層黨組織基礎。實施新一輪黨的基層組織三年行動計劃,完成分局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轉隸,深化分局基層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繼續開展局系統黨支部“評星定級”,選樹局模范機關示范點。落實落細談心談話活動,做實做細思想政治工作。組建應對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務的黨員突擊隊,著重培育黨員先鋒模范意識。
30.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續強化管黨治黨的壓力傳導。不斷完善紀檢專責監督、黨內監督、群眾監督等全覆蓋監督體系,探索對分局、直屬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方式,構建局系統縱向到底的監督工作格局。圍繞環境執法、環境監測、環評審批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廉潔風險防控和紀律教育學習,在計劃性行政檢查中同步派發黨風廉政監督卡,筑牢拒腐防變防線。開展覆蓋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崗位廉政風險排查,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過紀檢培訓、以案代訓,不斷提高分局、直屬(代管)單位紀檢干部能力水平。
31. 加強干部隊伍管理。充分發揮局黨組領導和把關作用,選優配強領導干部。系統分析干部儲備現狀,做好局系統領導干部交流輪崗。修訂完善局選人用人工作規程,規范推進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公務員職級晉升工作。扎實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工作,組織開展干部考核評定。做好干部培訓工作,繼續辦好高校專題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