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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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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及市《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全面從嚴治黨,建設美麗廣州,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核心,嚴格落實中央和省環保督察整改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為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提供堅實生態環境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2019年,廣州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進一步下降,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達到85%以上。力爭13個地表水水質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斷面比例達到61.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水體斷面比例為0;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穩定達標。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總量減排完成省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確保我市生態環境安全。
一、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提高黨的建設工作質量
1.抓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繼續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學習宣傳貫徹活動,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
2.抓好民主生活會整改落實和基層黨組織建設。印發實施《中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黨組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整改落實方案》。落實《廣州市環境保護局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組織力提升”為主題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
3.抓好機關作風建設。實施《廣州市環境保護局開展模范機關創建活動工作方案》,以當好“三個表率”、服務“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為主題開展模范機關創建活動。
4.抓好黨員管理教育。結合機構改革,進一步優化調整基層黨組織結構和配置,理順組織關系。創新黨員教育模式,推出一批優質“主題黨日活動”和精品黨課,用好網絡學習教育資源,開展環保系統讀書活動。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5.抓嚴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深入推進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嚴守機構改革期間紀律、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開展“小官巨貪”自查自糾和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等工作。抓早抓小,充分運用好“四種形態”,加強執紀監督問責。
二、強化源頭防治,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6.統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承擔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廣州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工作細則》,推進完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年度任務。
7.完善生態保護紅線體系。按照國家、省的部署做好我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后續完善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印發實施《廣州市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實施方案》。適時啟動《廣州市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暫定名)》制定工作。
8.優化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印發實施《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修訂實施《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組織開展我市2018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完善市一級綠色發展與環境競爭力評價常態化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廣州市及各區環境競爭力評價,優化對外發布形式。
9.強化環保規劃引領。繼續組織實施《廣州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廣州市環境保護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廣州市水環境質量達標方案》《廣州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2017-2020年)》《廣州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等。推進廣州市“多規合一”管理平臺業務協同。
10.深化環評制度改革。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組織“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推進重點區域專項規劃環評。強化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制定重點行業環評審批工作指引。加強環評文件編制質量管理。
11.開展總量減排、污染源普查和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印發實施《廣州市2019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督促有關單位推進落實減排項目,完成年度減排目標任務。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核查、污染物產生量及排放量核算、普查成果總結與發布等工作,組織做好2019年國家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三、深化污染防治,確保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12.鞏固燃煤整治效果。督促落實《廣州市煤炭消費減量替代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2019年煤炭消費量約減少95萬噸。完成20蒸噸/小時以上、65蒸噸/小時以下高污染燃料鍋爐淘汰或清潔能源改造,開展全市生物質鍋爐全覆蓋執法檢查。
13.深化移動源污染控制。督促落實《廣州市柴油貨車污染防治作戰方案2018-2020年》,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治理。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建設登記管理系統,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加強船舶燃油抽檢,抽檢船舶燃油不低于1000艘次。
14.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壓實監管責任,定期召開揚塵污染聯席會議,通過巡查、督查、約談等,督促各責任單位落實監管職責;用好管好揚塵監管APP,督促完成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揚塵在線監測設備聯網建設。
15.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分解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減排指標,完成機動車維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開展加油站在線監控系統建設。
16.強化污染天氣應對。修訂《廣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建立完善應急減排措施和清單,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強化輕度以上污染聯動措施。
17.力爭考核斷面水質達到省年度考核要求。落實《廣州市水污染防治強化方案》,強化督導督辦和問題交辦,督促按計劃完成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繼續開展重點流域156條一級支流水質排名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推動流溪河和東江北干流(廣州)19條一級支流水質達到Ⅴ類,流溪河和東江北干流(廣州)137條一級支流水質均基本達到Ⅳ類以上,力爭13個考核斷面水質達到省年度考核要求。
18.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繼續組織實施《廣州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作戰方案》,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完成年度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開展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督查,防止已完成整治的52個環境問題反彈。繼續規范優化廣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19.督促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依職責落實《廣州市全面剿滅黑臭水體作戰方案(2018-2020年)》及市總河長令要求,強化黑臭河涌監督性監測和入河排污口監管工作,及時分析水質變化情況,督促各區采取針對性污染防治措施改善河涌水質,力促河涌穩定消除黑臭。
20.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繼續組織實施《廣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做好土壤環境詳查工作,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及重點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等公用設施用地為重點,開展在產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和關閉搬遷企業地塊環境排查。進一步優化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地塊環境管理工作流程,加強地塊調查和治理修復備案管理工作。
21.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組織實施《廣州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嚴厲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推進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項目建設,鼓勵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自建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督促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升級改造,力爭在2019年年底前建成;督促開展廣州市第二醫療廢物處理中心建設前期工作。強化固體廢物申報登記,開展申報登記數據質量抽查核查工作。
22.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保相關工作。統籌協調推進我市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生態環保領域專項工作,推動穗港澳三地生態環保工作交流與合作常態化,開展廣州面向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戰略研究。繼續開展廣佛肇清云韶經濟圈環保協商合作,做好與周邊城市環境保護聯防聯治相關工作。
23.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組織實施《廣州市實施農村環境保護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18-2020年)》,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監督指導各涉農區完成省下達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督促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發現問題整改。
四、保持高壓態勢,努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24.推進環保督察問題整改。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完成各項年度整改任務;制定實施廣州市貫徹落實廣東省第五批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推進落實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推進中央和省環保督察交辦案件整改。
25.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打擊防范治理生態環境領域黑惡勢力犯罪專項斗爭工作,繼續開展重點排污單位、規模化畜禽養殖、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等專項執法,開展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執法檢查。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和環境執法垂直管理改革相關工作,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統一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執法。
26.強化“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落實《廣州市強化“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行動方案》《廣州市“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指導性意見》,指導各區列入“整合搬遷”和“升級改造”的“散亂污”場所落實相關環保設施;督促各區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清理整治工作;對各區開展“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情況進行督查。
27.推動環境信訪矛盾化解。督促各區政府、各責任單位對涉環保“鄰避”問題等突出環境問題采取切實措施,有計劃開展預防和整治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28.提高環境風險預防與化解能力。加強環境應急值守,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應急演練,推進重點污染源工業企業應急預案編制、修編和備案管理,防范突發環境事件。
29.強化環境信用管理。實施《廣州市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生產經營者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落實聯合激勵懲戒措施。建立環境信用分類評價機制,健全廣州市環境信用管理體系。
五、抓好能力建設,著力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30.強化生態環境法制支撐。啟動《廣州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新制定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強化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積極支持環境公益訴訟。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31.完成機構改革和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局機構改革、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結合改革,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適時開展干部輪崗交流,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加強對鎮(街)園區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管理工作的跟蹤檢查。
32.落實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工作。優化預算項目體系,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突出預算剛性約束,改進績效管理模式,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能。
33.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印發實施《2019年廣州市環境監測常規、指令性工作任務表》。完成省控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和實時數據聯網工作。組織重點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按要求聯網,強化執法監管,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并正常運行在線監測設施。繼續推動國家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點位優化。
34.增強科技支撐引領作用。推動廣州市環境監測與預警中心建成開放式環境監測平臺。繼續開展PM2.5來源解析,試點開展PM1來源解析和臭氧生成前體物VOCs組份長期在線監測。運用大數據手段,強化數據綜合分析、研判與預警能力;開展地表水好氧性有機污染物及環境激素等特征和新型污染物調查研究。開展廣州市高風險放射源系統監管研究。
35.加強環保宣傳教育。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意識形態工作管理體系。與媒體擴大合作,完善局官網和微博、微信發布內容和形式,提升信息發布能力。加強生態環境輿情監測和研判,優化輿情收集和回應工作機制。與社會各界多方聯動,聯合開展環境政策和環境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36.完善信息化監管體系。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數據資源整合共享,支撐生態環境保護重點業務。進一步構建信息化監管機制,優化業務系統組織體系,推動建立環境執法數據監管隊伍。加強環境監管業務協同,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業務系統建設,逐步建設覆蓋多行業的污染源在線監控體系。統籌實施年度信息化項目,加強信息化監管和基礎設施運行保障,提升網絡安全保障能力。
37.做好其他重點工作。組織開展機構改革劃轉相關工作,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任務,扎實推進打贏脫貧攻堅戰各項工作,繼續做好政務公開、保密及檔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