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體部署、市委“1312”思路舉措,不斷提升生態環境領域各項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進展。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制定實施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擔任局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局務會議4次聽取法治工作情況,述法內容納入年度述職報告。
二是增強法治意識。制定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2023年學習計劃,通過召開局黨組會議6次、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6次,專題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等新法新規,落實全市生態環境領域法治建設工作。
三是抓好隊伍建設。建立首席法律顧問制度,制定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公職律師工作制度,發展公職律師20人、法制員113人和普法隊伍141人。局系統實現法律顧問工作全覆蓋。
二、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健全法治保障體系
一是加強生態環境地方立法。推動制修訂地方性法規《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規定》《廣州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規定》并組織實施。制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等6件規范性文件。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的經驗做法被省生態環境廳轉發各地市學習借鑒。
二是深入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42宗,其中3宗入選省生態環境廳典型案例。探索“首用簡易評估有效索賠”“首宗懲罰性賠償訴訟案”等實踐案例,“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復方式,在華南國家植物園內創建全省首個集中替代修復試點基地。
三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對符合條件的部分市政設施或社會服務業項目,實施環評打捆審批。擴大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試點范圍并優化融合辦理流程。“番禺區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評審事項容缺受理制度項目”獲“廣州市法治建設創新項目”二等獎。完成7項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二次統籌工作,新增2項一件事套餐服務,實現63項業務“可視化”全流程政務服務新模式。完成2449家企業年度環境信用評價,連續三年在廣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核中獲優秀等級。
三、堅持科學民主決策,規范行政決策程序
一是加強集體決策。集體審議《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22-2035年)》等各類重大決策、重大采購項目。健全重大執法事項集體審議制度,召開重大建設項目集體審議會5次、重大環境違法案件集體審議會86次。
二是強化合法性審查審核。修訂印發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定。全年共開展審查審核429次。
三是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建立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圍繞廣州市碳普惠自愿減排實施辦法等新規定,加大涉企政策解讀力度。屬于主動公開的公文類政府信息全面公開,全年主動公開部門文件類信息2888份,受理215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結210件。
四、優化執法工作體系,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規范執法行為。規范執法流程,制修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自由裁量權規定規范,印發辦理生態環境違法案件流程暫行規定。撰寫典型案例10期,編制執法處罰業務培訓講義及課件19期。部分案件被省生態環境廳采納為典型案例。
二是優化執法模式。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067宗,處罰案件238宗。推行執法“觀察期”制度、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制度、違法當事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從輕處罰等包容審慎舉措。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有效期內199家企業實行差異化監管。利用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監管,編發《廣州市污染源自動監控執法應用工作周報》47期。
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印發執法隊伍能力提升行動工作方案,加強執法隊伍能力建設。連續兩年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評比中獲評表現突出集體,連續四年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評比中獲評表現突出集體。“越秀區‘1+3+N’生態環境領域下放鎮街綜合執法事項指導體系項目”獲評“廣州市法治建設創新項目”二等獎。
五、開展多樣普法宣傳,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一是落實普法責任制。制定實施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組織1292名干部職工參加學法考試,參考率、優秀率和通過率均為100%,舉辦各類法治培訓200余次。在2022年“誰執法誰普法”履職評議獲得“優秀”等次。《廣州市首例大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異地代替修復》被市委依法治市辦評為優秀普法項目。
二是常態化開展普法。通過培訓、發布“一圖讀懂”和短視頻、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冊等方式廣泛開展普法宣傳。通過“兩微”平臺“穗小環普法”“以案釋法”等專欄發布法治推文32篇,典型案例34篇。《珠江環境報》“環保法治”專欄刊登普法文章90余篇。結合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節點開展“送法上門”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等活動120場。編制危險廢物工作指引并向企業送法上門2萬余冊。
三是積極化解信訪矛盾。全市受理環境信訪21001件,受理案件均按時限辦理,有力維護市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六、加強權力制約監督,強化應急法治保障
一是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傾聽代表、委員意見建議,積極回應關切,承辦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87件,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結。辦理完成的主辦件均獲得滿意反饋。
二是切實履行行政應訴職責。依法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被提起行政復議16宗、訴訟5宗,全年無敗議敗訴。組織旁聽庭審3次。積極履行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局主要負責人帶頭出庭應訴。
三是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對。修編突發環境事件政府專項應急預案。加強預案檢驗性推演,突擊拉練及演練大比武等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管理培訓。參加第四屆廣東省環境應急演練大比武,獲團體獎二等獎。組織“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宣傳周”等宣傳活動,提升應急能力。
七、存在問題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環境治理能力與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需求還有一定差距,在面對一系列新目標新任務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潛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是部門聯合執法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在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基礎上,各相關部門需要進一步加強聯動,強化協同執法,開展聯合抽查,真正實現“一次統籌、一次檢查、一次反饋”,“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三是法治宣傳教育深度和廣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法規更新頻率快、調整幅度大,部分企業和生產經營者法治意識較弱,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抓好學法普法工作,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把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二是持續推進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探索推進聯合檢查模式,啟動免處罰免強制清單修訂,創新行政執法檢查方式,運用多種技術開展非現場監管,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實現“減負不減效”監管。運用科技手段輔助執法,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
三是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圍繞《廣東省生態環境教育條例》《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規定》《廣州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規定》等新法新規,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和廣度,重點抓好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主題宣傳,推進生態文明法治觀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