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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2024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舉措,較好完成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各項任務,以法治護航生態環境保護,為建設美麗廣州、打造美麗中國城市樣板提供有力支撐。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壓實責任。局主要負責人全面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擔任局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10次局務會議研究法治相關議題,統籌推進全局法治建設工作;主持召開8次局黨組會議、4次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理念。所屬各單位召開76次專項工作會議研究法治建設重大事項,層層壓實法治建設責任。二是領導帶頭。制定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推進常態化學法用法。各級黨組織將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等作為學習重點,結合黨組會議、民主生活會、中心組學習、支部專題會等進行291次學習研討,進一步提升法治素養。三是建強隊伍。局系統公職律師27人、法制員113人,各級普法隊伍141人,法治隊伍逐步壯大。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作用,為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等提供法律咨詢服務420余次。
(二)依法履行行政職能。
一是完善法規制度。明確可能對生態環境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制定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指引和日常巡查工作指引,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廣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廣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2024年修訂)》2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和《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履職盡責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等3份黨內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配套制度更加完善。二是規范決策程序。集體審議《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22—2035年)》《廣州市聲環境功能區區劃(2024年修訂版)》等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事項審議、重大環境違法案件集體審議等124次,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366次,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進一步提升。三是深化體制改革。開展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調研,制定《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3大方面38項具體措施。積極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健全防止水體返黑返臭長效機制,深入推進“無廢城市”提質增效。四是優化營商環境。依法履行權責清單248項,政務服務事項“一門率”“一窗率”等指標均為100%,行政許可“時限壓縮率”達80.21%。制定《優化環評管理 助推高質量發展十條保障措施》,重點項目提前介入,服務萬億投資項目1048個、“攻城拔寨”項目1420個。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為32家企業成功實施信用修復,信用良好企業(綠牌、藍牌)占比達98.49%。五是開展美麗廣州建設。全面實施《廣州市打造美麗中國城市樣板工作方案》,打造美麗中國城市樣板。推動廣州知識城-逕下美麗單元建設項目、黃埔區嶺頭片區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暨“美麗廣州”示范項目2個首開示范項目落地實施。會同發展改革等6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支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措施》,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支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強化重點執法。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82宗。推行執法“觀察期”制度等包容審慎舉措,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217家正面清單企業“無事不擾”。以剛柔并濟的執法方式,引導推動企業守法合規。二是規范執法行為。修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完善從輕處罰、不予處罰、可以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創新制定出臺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加強執法案例指導,編制執法處罰業務培訓教材9期、執法案例28個。三是加強執法監督。健全執法監督機制,明確執法監督機構及人員,制定局工作計劃并分工落實。印發《2024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執法稽查和履職效能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等,實施行政執法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開展執法案件評查11輪102宗。四是增強應急能力。修訂《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進一步加強應急聯動與協作工作,拓寬突發事件信息接報渠道,提升突發事件聯防聯控水平。
(四)規范行政權力運行。
一是主動接受監督。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辦好人大建議40件,政協提案43件,做到100%溝通、100%滿意。二是做好政務公開。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公開空氣質量、水質量、環境監管信息等重點業務信息。圍繞《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22-2035年)》等新政策及時解讀。主動公開文件類信息2103份,辦結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44件。三是配合司法監督。辦理行政復議、訴訟65宗,組織旁聽庭審2次。局主要負責人帶頭出庭應訴,負責人出庭數超過一審開庭數的60%。修訂局應議應訴工作規定,加大調解力度,促進調解結案。四是積極化解信訪矛盾。建立重點信訪案件臺賬,落實領導包案、重復信訪治理等工作要求,在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中獲評表現突出集體。受理環境信訪21266件,均按時妥善辦結。
(五)增強生態法治意識。
一是完善普法機制。制定年度普法計劃和責任清單,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生態環境法律法規等重點普法。在政務兩微平臺開設“普法”“以案說法”“環境執法”專欄,發布宣傳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等推文96篇。《珠江環境報》出版20余期普法專版、8期環保紀念日普法專題。二是加強法治教育。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培訓解讀。組織局系統法治建設專題培訓,邀請市司法局、廣州鐵路運輸法院等部門專家答疑解惑。組織干部職工參加法治培訓152期。對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業務培訓400余次、業務測試40余次。三是開展普法活動。組織送法下鄉活動,助力實施“百千萬工程”。開展送法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216場。對近海漁業養殖戶、全市機動車檢測機構等重點群體開展專題普法宣傳。
二、存在問題
我局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地方法規與配套制度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經持續努力,廣州在全國較早建立以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為主干、以系列專項規定為輔助的“1+N”法規制度體系,但面臨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仍需加大地方法規配套制度建設。二是行政執法的現代化數智化有待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新技術新設備應用方面尚待提升,執法信息系統建設有待加強。此外,在執法為民、優化政務服務方面還需持續深化,政務服務便民利民水平需進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傳的時效性多元性有待進一步增強。隨著全面建設美麗中國戰略部署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面臨更多新情況新要求,相關法規政策更新快、變化大,要求進一步創新普法宣傳形式及途徑,提升社會力量參與度,增強法治宣傳針對性、實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織密法治制度。積極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立法工作,持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制度體系。二是提升政務服務及執法水平。做好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執法信息系統及無人體系建設,抓好業務培訓、案件評查、執法效能評估等,落實包容審慎執法監管制度。三是加大普法力度。運用各種形式,結合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憲法宣傳周等開展法治宣傳,不斷提升公眾生態環境法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