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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對廣州市曾本五金工業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核定結果進行公示。 一、公示時間 2015年10月8日-10月14日。 二、公示內容 關于年限方面,原則同意核發該公司為期一年的排污許可證,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關于廢水方面,核定該公司生產廢水中總鉻、六價鉻、總鎳、總鎘、總鉛、總汞等第一類污染物排放按《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規定的珠三角水污染排放限值執行,其他污染物排放按《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1規定的珠三角水污染排放限值200%執行,即化學需氧量≤160mg/L、氨氮≤30mg/L、總鉻≤0.5mg/L、六價鉻≤0.1mg/L、總鎳≤0.5mg/L、總鎘≤0.01mg/L、總鉛≤0.1mg/L、總汞≤0.005mg/L、總銅≤1mg/L、總鋅≤2mg/L;生活污水排放按《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時段二級標準執行,即化學需氧量≤130mg/L、氨氮≤20mg/L。廢水排放總量不超過12.388萬噸/年。 關于廢氣方面,核定該公司工藝廢氣排放按《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表5標準,即氯化氫≤30mg/m3、鉻酸霧≤0.05mg/m3;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排放按《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燃氣鍋爐”標準,即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煙塵≤30mg/m3;退火窯燃燒廢氣排放按《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時段二級標準,即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煙塵≤120mg/m3。氯化氫、鉻酸霧排放許可量分別為為5.247噸/年、0.055噸/年。 若期間該公司排污許可證載明的相關信息有改變且符合變更條件的,應按照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申請變更。 三、意見受理 公示期間,如對上述核定結果有異議,可書面向我局反映,并按有關規定重新辦理排污許可證申請。 電話:83203119 傳真:83203111 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1號504室廣州市環保局總量處 郵政編碼:510091 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