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3 15:23 來源:金羊網
羊城晚報訊 記者徐振天報道:廣州一加工廠因未辦理環評報批手續,也沒有配套污染治理設施,被環保部門處以罰款55萬元。然而,工廠負責人逾期拒不履行罰款決定。近日,針對上述行為,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發出催繳公告,依法再加處罰款55萬元。
事情始于2024年3月22日。當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位于廣州番禺區沙灣鎮市良路1216號1樓的一個金屬制品業生產加工廠,主要從事金屬拉鏈加工,但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執法人員查明,該加工廠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清洗廢水、危險廢物,且清洗廢水沒有配套相應污染治理設施,而是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中。
現場檢查時,加工廠負責人不在現場。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環境監測站當即對該加工廠車間管道旁地面積液、車間外東南側沙井進行采樣監測。樣本監測報告顯示,該加工廠產生的廢水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在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發出《協助調查通知書》后,加工廠負責人也一直未出現配合調查,還將工廠搬遷至佛山市南海區。
2024年8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將對上述加工廠負責人在番禺經營拉鏈加工廠違法行為的調查材料移交給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根據加工廠負責人陳述,其從2021年開始在廣州番禺區沙灣鎮市良路1216號1樓經營金屬拉鏈廠,該加工廠沒有辦理環評報批手續,也沒有配套污染治理設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向當事人郵寄《行政處罰決定書》《催告履行義務通知書》,均被拒收。近日,針對上述行為,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發出催繳公告。催繳公告中提到,當事人應繳納罰款55萬元整及加處罰款55萬元整,合計110萬元整。
催繳公告指出,當事人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當事人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仍未繳納罰款,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