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環函〔2025〕124號
廣州安美達生態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你公司重新申領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的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2023年12月,你公司取得我局核發的《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編號:440124010109),核準規模為31700噸/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以《關于廣州安美達生態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危廢暫存倉遷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穗環管影(番)﹝2025﹞1號)批復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二、根據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技術審查意見,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3〕366號)和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以及《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穗環〔2023〕97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同意你公司“收集、貯存醫藥廢物(HW02類中的271-001~005-02、272-001-02、272-003-02、272-005-02、275-004~006-02、275-008-02、276-001~005-02)20噸/年,廢藥物、藥品(HW03類中的900-002-03)20噸/年,農藥廢物(HW04類中的263-009-04、263-011-04、900-003-04)20噸/年,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有機溶劑廢物(HW06類中的900-405-06、900-407-06、900-409-06)20噸/年,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08類中的900-199~201-08、900-203~205-08、900-209~210-08、900-213~221-08、900-249-08)1500噸/年,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類中的900-005~007-09)1000噸/年,精(蒸)餾殘渣(HW11類中的772-001-11、900-013-11)100噸/年,染料、涂料廢物(HW12類中的264-002~013-12,900-250~256-12、900-299-12)1500噸/年,有機樹脂類廢物(HW13類中的265-101~104-13、900-014~016-13、900-451-13)500噸/年,感光材料廢物(HW16類中的231-001~002-16、266-009~010-16、398-001-16、900-019-16)50噸/年,表面處理廢物(HW17類中的336-054~059-17、336-062~064-17、336-066-17)1500噸/年,含銅廢物(HW22類中的304-001-22、398-004~005-22、398-051-22)500噸/年,含鋅廢物(HW23類中的336-103-23、900-021-23)500噸/年,含汞廢物(HW29類中的900-023-29)10噸/年,含鉛廢物(HW31類中的900-052-31,限廢鉛蓄電池)8500噸/年,廢酸(HW34類)100噸/年,廢堿(HW35類)100噸/年,石棉廢物(HW36類中的308-001-36、367-001-36、373-002-36、900-030~032-36)30噸/年,含酚廢物(HW39類中的261-070~071-39)10噸/年,其他廢物(HW49類中的900-039-49、900-041-49、900-044~047-49、900-999-49、772-006-49)4000噸/年,廢催化劑(HW50類中的251-016~019-50、261-151-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772-007-50、900-049-50)20噸/年,共計20000噸/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你公司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規范相關設施運行管理,強化應急演練和環境風險防范,確保環境安全。同時做好如下工作:
(一)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規定的規模和類別從事危險廢物收集活動,落實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等環節的信息化環境管理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有關規定,變更委托運輸單位應及時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備。
(二)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破損包裝物、危廢倉庫清潔廢物等廢物應按照相關要求處置。
(三)建立危險廢物經營情況檔案,詳細記錄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種類、來源、去向、成分和有無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等事項。危險廢物經營情況應按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的要求及時填報。
(四)嚴格做好危險廢物貯存和運輸卸貨場所的地面防滲和圍堰設置等措施。加強危險廢物貯存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完善危險廢物標識標志等。
(五)在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危險廢物收集活動情況報送我局及番禺分局。
四、你公司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應當在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辦理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變更手續。禁止偽造、變造、轉讓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
五、你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由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負責。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7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