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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環管影〔2025〕6號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
你單位報送的《110千伏星匯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110千伏星匯輸變電工程(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303-440113-04-01-297406)位于廣州市黃埔區、番禺區。項目總投資19305.7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4萬元。
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變電站工程、電纜線路工程和增容改造線路工程。
(1)變電站工程
新建110kV星匯變電站,采用全戶內GIS式布置,主變容量2×63MVA,無功補償裝置并聯電容器組2×2×6012kvar,無功補償裝置低壓電抗器2×1×6000kvar;220kV儒林變電站站內首期預留位置上擴建2個110kV電纜出線間隔,分別為至星匯站出線間隔和儒生谷乙線改接間隔。
(2)電纜線路工程
新建110kV星匯至儒林、110kV星匯T接儒化傳線2回電纜線路,長約2×3.48km,采用共溝敷設;在220kV儒林變電站內改造電纜線路長約0.12km。
(3)增容改造線路工程
110kV儒化傳線增容改造,線路長約6.41km,其中同塔雙回段長約4.48km,單回路段長約1.93km;110kV儒新迎線增容改造,線路長約4.56km,其中同塔雙回段長約4.48km,單回路段長約0.08km;110kV儒化傳線新造支線增容改造,單回路段長約0.05km。增容改造架空線路利用現有桿塔重新掛線,不涉及新建桿塔。
《報告表》評價結論認為,在嚴格執行《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建設可行。經審查,我局同意《報告表》評價結論。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應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當地已有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施工廢水經簡易沉砂池沉淀處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并采用滿足國家相應噪聲標準的施工機械設備。施工期工地要落實“6個100%”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揚塵污染,及時清運和處理施工期間產生的各類固體廢棄物,做好施工棄土棄渣和建筑垃圾處理處置。
(二)加強沿線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工作。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充分利用現有道路,減少施工臨時占地。施工完畢后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因地制宜進行土地功能恢復。
(三)變電站四周站界處、輸電線路兩側及電磁敏感目標處的電場強度、磁感應強度應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應控制限值要求。
(四)運營期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送瀝滘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加強事故油池、儲油坑及排油管維護管理,確保無滲漏、無溢流。
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竣工后,你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窗口,電話:020-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4月2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生態環境局執法處、黃埔分局、番禺分局,市環境技術中心,武漢華凱環境安全技術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