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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2025-11-14 10:11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為深入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要求,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創新推行生態環境輕微違法審慎立案柔性管理機制,通過制度革新、模式優化、閉環發力,推動執法效能提升,為區域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同發展筑牢保障。
一、制度先行,構建精準監管“硬支撐”
立足轄區執法實際,將上級政策細化落地,形成系統化監管體系。一是適用范圍清單化。依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目錄》《廣州市生態環境局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等,梳理建設項目備案、污染物輕微超標、臺賬記錄不規范等45項輕微違法行為,明確首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及時改正等適用條件。二是執法流程規范化。制定“先整改、再評估”的處置規則,明確責令改正期限設定、整改核驗標準等操作細則,既保障執法規范性,又給予企業合理整改空間,實現“違法有界定、處置有標準”。三是監管導向差異化。區分輕微違法與惡意違法、嚴重污染行為,對前者包容審慎,對后者嚴厲打擊,守住生態環境底線的同時為守法企業提供包容發展環境。
二、模式革新,推行剛柔并濟“優服務”
打破傳統執法模式,堅持以教育為先、幫扶為主,彰顯執法溫度。一是柔性處置減負擔。對符合適用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以責令整改替代立案查處,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組建專業指導小組提供“一對一”幫扶,幫助企業梳理流程、堵塞漏洞,讓企業少跑腿、改到位。二是多元幫扶筑根基。配套行政約談、集中培訓等措施,向企業解讀環保法規和臺賬規范、設施運維、達標排放等關鍵要求,推動企業從被動整改向主動守法轉變。三是審慎監管顯溫度。明確延長整改期限申請程序,根據企業逾期原因、整改進度等因素合理審批,避免機械式限期整改,彰顯執法人性化。
三、閉環發力,實現多方共贏“好成效”
完善整改、核驗、提升全流程監管,確保執法效果落實。一是嚴格整改核驗標準。對照整改目標開展驗收核查,全程記錄整改過程、核驗結果,對超標類行為委托監測站開展復測,確保整改措施落地見效,違法行為徹底消除。二是提升企業合規能力。通過精準監管、指導幫扶、約談培訓等組合措施,推動企業規范管理、定期自查成為常態,形成主動合規、持續改進的良性循環。三是實現營商環境與生態保護雙贏。審慎立案既給予了企業容錯糾錯空間,又提升了生態環境監管效能。機制運行以來,轄區多家企業實現快速合規,既守住了生態環境底線,又為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了綠色動能。

圖:荔灣分局執法人員指導企業規范危險廢物管理臺賬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