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11:45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分局近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查處多家違法貯存危險廢物的企業。執法中發現,部分企業以“對相關規定不知情”為由推卸責任。生態環境部門明確表示: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義務不是“選擇題”,企業必須主動履責。
典型違法情形曝光
本次查處的企業均未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及時轉入危險廢物貯存間,中間管理脫節。主要存在三類問題:
1. 露天堆放危險廢物,未采取防雨防滲等措施;
2. 危險廢物與原料混放,管理混亂;
3. 貯存點未設置識別標志。
圖 危險廢物與原料等其他雜物混放于雜物間;無危廢標識
以上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已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法律紅線不容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違反規定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貯存、處置危險廢物,這是法定義務而非可選要求。”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分局執法人員強調。“企業作為生產經營的主體,有責任和義務主動了解并遵守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內部管理,確保危險廢物得到規范處理”。
監管與服務并重
近年來,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分局綜合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指導鎮街開展簡易檢查、第三方幫扶指導、專項整治行動等監管舉措,近三年共推動535家企業完成4810個管理不規范問題的閉環整改;通過開展廢機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等領域專項整治,打擊非法收集廢機油窩點6個,查獲廢機油等危險廢物130余噸,取締非法電器電子產品拆解集散場所1個。
在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該局還通過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規進企業”宣講活動、開發危險廢物管理VR實景參觀平臺、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示范點VR微信小程序、編制發放《新版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指引》等宣傳冊,切實為轄區產廢單位提供便捷的服務和指導。
企業主體責任再明確
生態環境部門提醒,所有企業應當:
? 建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與臺賬登記制度
? 規范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
? 按時完成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與管理計劃
? 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生態環境保護不是應付檢查,而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底線。”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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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