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環保局副局長 陳萬志 2007年02月09日08:13 ? ??? 全國668座城市,除縣城外,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包圍之中,中國城市垃圾年產量達1.2億噸,且每年以8%的速度增長,占全世界年產垃圾的1/4以上。我國歷年堆存的垃圾量已達70億噸,侵占了近80萬畝的土地。城市垃圾不斷轉移到鄉村,城市環境的改善以犧牲農村環境作為代價,這是一種典型的“環境不公”。 所謂的環境不公是指不同地方、不同人群在環境保護中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現實中,社會不公導致環境不公,環境不公反過來加劇了社會不公,成為十分值得關注的問題。 多年以來,我國污染防治投資幾乎全部投到工業和城市,而全國農村還有3億多人喝不上干凈的水,1.5億畝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億噸的農村垃圾露天堆放,農村的環保設施幾乎為零。通過截污,城區水質改善了,農村水質卻惡化了;通過企業搬遷,城區空氣質量改善了,近郊污染加重了;通過簡單填埋生活垃圾,城區面貌改善了,城鄉結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加重了。農村在為城市裝滿“米袋子”、“菜籃子”的同時,出現了嚴重的地力衰竭和生態退化。環境惡化給我國農民帶來的經濟和健康損失,是比經濟負擔更為沉重的“大山”。環境污染的惡化將使“三農”問題變成越來越難解的“中國結”,環境問題與貧困問題有形成惡性循環的趨勢。 環境不公不僅表現為城鄉不公,階層不公也十分突出。從環境上看,富裕人群的人均資源消耗量大,人均排放污染物多,貧困人群往往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直接受害者。富裕人群可以通過選擇生活環境及以各種方式享受醫療保健,以補償環境污染給生活質量帶來的損害;貧困人群卻沒有能力選擇生活環境,更無力應對因污染而帶來的健康損害。另一方面,伴隨著資源開發的巨大推力,我國一些資源能源富集地區的GDP和財政收入連年迅猛增長。然而由于分配環節的畸形扭曲,當地多數百姓不僅無法從中受益,反而受累于因開發導致的各種生態災難而日益貧困。 近3年來,環保部門收到的環境問題投訴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2005年達到60多萬件,群眾上訪達8.5萬批次以上,由嚴重環境污染而引發的大規模群體事件成多發態勢,其中相當數量的污染事件的受害者是農村居民。當前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城鄉和諧的重要因素。這表明環境問題不僅表現為人與自然的矛盾,而且越來越表現為人與人之間的矛盾。 由此,我們不難看到城鄉二元格局下的環境矛盾,與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許多社會問題類似,說到底,社會不公才是垃圾下鄉的深層次原因。環境污染由城市向農村轉移,損害了廣大農民的利益,不符合科學發展觀之“城鄉統籌”,違背構建和諧社會之“公平正義”,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之“村容整潔”格格不入,害莫大焉。我們理應樹立城鄉統籌的大環境觀念,堅決鏟除垃圾下鄉現象,最大限度地彌補對農村環境保護上的欠賬,以環境公平促進社會公平。 ????《人民日報》 (2007-02-09 第1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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