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強安全生產――在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 2006-06-02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安全監管系統積極參與環保專項行動,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和安全科技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講幾點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環保專項行動重要意義的認識
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一樣,是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環保工作涉及到各行業、各層次,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很多事例表明,一些安全事故的發生可能會導致環境污染,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工作聯系密切,都需要在源頭管理、過程控制、應急救援和事故查處等方面共同做好工作。通過這幾年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我們發現許多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非法排污企業,往往也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隱患,參與環保專項行動,有利于推進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因此,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在思想上、行動上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相應的職責。
二、組織開展好專項檢查2006年1月24日,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環??偩致摵舷掳l了《關于督促化工企業切實做好幾項安全環保重點工作的緊急通知》,對于完善事故狀態下防范環境污染的措施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各類化工企業基本完成了“會診”工作,正在落實整改措施,要求中央企業在6月30日前完成,其他企業在9月30日前完成。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以環保專項行動為契機,會同環保部門組織開展貫徹落實《緊急通知》的專項檢查,包括檢查事故應急預案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否科學合理、具有針對性;是否具有防止事故狀態下“清凈下水”引發環境污染的設施和措施;這些設施和措施是否科學有效、適應應急需要;督促企業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三、深化專項整治,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要加大工作力度,重點對大江、大湖沿岸大中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安全整治,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規定,對安全保障條件差、直接導致飲用水源地水質超標的排污企業,必須停產整治,對到6月底整改不合格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依法關閉,使礦山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都能達到安全無害、保護環境。
四、加強源頭管理,切實做到安全生產“三同時”
按照《緊急通知》的要求,對已經開工建設的化工項目,要對采用的安全措施進行嚴格安全評價和審查,審查內容要包括是否建有應對事故狀態下防范“清凈下水”污染環境的設施;對未開工建設的化工項目,要檢查是否有防范污染的設計方案或安全影響風險評價。對沒有合格的相應設施和設計方案的,都必須予以補充和完善。
五、建立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信息通報機制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加強同環境保護部門進行安全信息交流,及時溝通情況,建立信息通報機制。通報的內容可以包括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事故,和存在有安全生產方面事故的環境污染事件情況。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認真傳達貫徹這次會議精神,按照職責分工,扎實地開展好2006年環保專項行動,為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的安全健康,促進安全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新聞來源: 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