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環保聯合會通過《中國青年報》、《人民日報》、《中國環境報》及中華環境公眾信息網發布公眾調查問卷,征集民眾對“十一五”環保規劃的意見和建議。結果顯示,94.9%的公眾認為環境保護已相當緊迫,更有97.5%的公眾贊成將環保指標納入官員政績考核體系(8月1日《中國青年報》)。 環保實際上是一個“公眾事業”,綜觀全球的環保歷程,環保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主要歸功于公眾的參與。在歐美國家,大都是由公眾發起環保問題,推廣環保的先進觀念,引起政府部門的重視,逐漸影響到政府的決策。 公眾的環保意識先于政府,除了公眾對環保天然的貼近性和敏感性,也與政府與生俱來的發展經濟的價值追求有關。一條河流被污染了,河邊的公眾立即就會遇到“到哪里取水吃”的問題,而政府感受這種緊迫感有一個滯后期,容易采取“先發展經濟,后治理污染”的方式。 我們似乎也在沿襲著這樣的國際慣例。零點公司2000年年底對全國10大城市3243位市民的調查發現,49.2%的人把環保作為自己最關注的社會問題,第一次超過子女教育、下崗失業、貪污腐敗等。本次問卷調查中,94.9%的公眾認為環境保護已經相當緊迫,這是對當下環保現狀的基本評價。這表明,公眾的環保意識已經進入普及階段。 有識之士早就指出,中國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中國之人口和環境資源現狀,“先污染”可以輕而易舉地實現,但“后治理”需要整個社會付出難以承擔的代價。同理,西方發達國家走過的環保意識“民間先于政府”的模式,也希望在中國不要延續,而是借鑒西方國家的教訓,,縮短從“民間呼吁”到“政府決策”的過渡時間。 這也是“97.5%的公眾贊成將環保指標納入官員政績考核體系”的原因。一方面表明了公眾對政府環保工作的殷殷期待,另一方面,公眾也清楚,靠民間力量是無法根本改變環保現狀的,只有靠各級政府的努力才能實現,而建立環保政績的考核機制,就是要在制度上給政府官員以壓力,使環保由“我可以做”變為“我必須做”的責任驅使。 盡管中國環保已經有了不少進步,但面臨的問題顯而易見。從觀念上,有些人還在錯誤認為“環保就是在阻礙發展”,“先掙錢后考慮環保”;在管理機制上,環保力量的分散化影響到工作的開展,地方保護主義在嚴重消減環保的力量,環保部門缺乏必要的行政強制權;在法律制度上,現有環保法律存在漏洞,配套立法遲緩,行政處罰種類單一,處罰力度偏弱,等等。 表現在事例上,許多工程項目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就違法開工建設;不少城市沒有把發展公共交通放在應有的地位,反而對小排量汽車的行駛路線進行限制;一些風景名勝區,被以各種開發的名義進行破壞…… 公眾對環保的高度關注,是壓力,也是動力。調查中,73%的公眾認為垃圾分類很有必要,94.4%的人都會有意識地買綠色食品,92.9%的公眾愿意參加環保志愿活動……這些數字表明,環保事業有極深厚的民意基礎,而“從群眾中來”的政府決策再“到群眾中去”時,就容易得到公眾的支持和參與。 可以看到的是,環保已經開始進入國家的決策,建設和諧社會的理念中就包含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內容,將環保指標納入官員政績考核的試驗已經在三省區進行———這種與民意的不謀而合,為推動環保事業進步樹立了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