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228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粵府令第281號)和《關于委托廣州、深圳市組織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有關報告評審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21〕127號)有關規定,自2021年3月15日起,我局組織相關單位對各報告編制單位提交的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土壤污染修復效果評估報告進行了評審。現將2021年度的報告評審通過情況予以公布。
附件:1. 廣州市2021年度(2021年3月15日以后)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評審通過情況匯總表
附件:2. 廣州市2021年度(2021年3月15日以后)土壤污染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通過情況匯總表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1
廣州市2021年度(2021年3月15日以后)
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評審通過情況匯總表
注:對于聯合編制的報告,只統計署名為第一的報告編制單位(以報送報告的署名在前為準)。
附件2
廣州市2021年度(2021年3月15日以后)
土壤污染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
通過情況匯總表
注: 對于聯合編制的報告,只統計署名為第一的報告編制單位(以報送報告的署名在前為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