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文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銅礦沙庫(涂裝車間)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4年11月 01日至 2024年11月07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南沙區華夢街6號中國鐵建環球中心5號樓4樓402,郵編: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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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文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銅礦沙庫(涂裝車間)改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南沙區 |
建設單位 | 廣州文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文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位于廣州市南沙區龍穴街道啟航路10號,總占地面積483233m2,總建筑面積63790.33m2,設有修船碼頭1910m,30萬t及20萬t的大型修船干塢各一座,并配套船體車間、機電綜合車間、管子加工車間、特種管子車間等輔助車間,修船 133艘/年、加工鋼材2.3萬七/年。全廠員工313人,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日330天,員工均不在廠內食宿。 |
環評機構 | 廣州德隆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根據報告表提供的 MSDS 報告,本項目使用的底漆/面漆、兩種不同型號的防污漆均為溶劑型涂料,施工狀態下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分別為 267.73g/L、419.49g/L、335.25g/L,均滿足《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 38597-2020),有害物質含量滿足《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8469-2019)要求。清洗劑屬溶劑型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790g/,滿足《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要求。 噴砂間為密閉微負壓車間,廢氣整室收集送至濾筒式除塵器處理后,由1個15m高排氣筒(氣-06)排放。 調漆、噴漆、晾干、噴槍清洗均在雙層密閉噴漆房內進行,廢氣經整室負壓抽風收集送至2套“三級干式過濾+沸石吸附濃縮+蓄熱催化燃燒”處理后,由1個15m高排氣筒(氣-07)排放。 報告書采用導則中的AERMOD 模式進行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分析。正常排放情況下,本項目新增污染物對 TVOC、非甲烷總烴、TSP、PMI0、二甲苯短期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年均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30%,疊加背景值的預測濃度均符合相應環境質量標準。非正常排放情況下,TVOC、非甲烷總烴、PM10、二甲苯在環境空氣保護目標處1小時平均最大貢獻濃度均能達標。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本項目采取的廢氣污染預防技術、末端治理技術屬可行技術。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產工藝廢氣收集、治理措施的情況下,本項目生產工藝廢氣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二)本項目營運期不新增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 (三)本項目新增設備主要噪聲源聲壓級70~95dB(A)。根據報告書的噪聲影響預測結果,廣州文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各邊界晝、夜間噪聲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本項目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聲生產設備,風機進出口加裝消聲器,空壓機設于設備房內并進行基礎減振,加強生產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隔聲等綜合降噪措施后,生產噪聲排放不會對周邊聲環境及保護目標造成明顯影響。 (四)鋼砂、濾筒收集的噴砂粉塵、廢包裝物等按一般工業固廢交回收單位處理。廢漆渣、油漆及稀釋劑空桶、廢催化劑、廢干式過濾濾料、含油漆廢手套及廢抹布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五)本項目地下水分區防控,生產區噴漆房、油漆庫、危險廢物倉為重點防滲區,生產區、一般固體廢物倉為一般防滲區,其余區域為簡單防滲區。 (六)報告書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附錄E中的預測方法對土壤環境影響進行評價。根據大氣沉降預測結果,項目周邊土壤中非甲烷總烴、二甲苯預測值疊加背景值后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標準篩選值要求。 (七)廣州文沖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已編制應急預案,已有2個總容積不小于420m3的事故應急池及2個總容積不小于700m’ 的初期雨水池,油漆油料庫已設置圍堰(高度0.6~0.8m)。本項目改建車間內、外沿墻角設置環形溝,廠房進出口處設置漫坡(高度≥0.08m)。發生火災或泄漏事故時,消防廢水、泄漏物料等收集送至事故應急池暫存,引至現有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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