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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根據暨華醫院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6年02月 28日至 2026年03月05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增城區荔湖街景觀大道北7號區政務服務中心A區,郵編:
聯系電話:020-82628751
傳 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暨華醫院改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增城區新塘鎮陳家林路2號 |
建設單位 | 廣州市暨華醫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暨華醫院改擴建項目位于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陳家林路2號,主要從事綜合醫院運營,該公司2006年取得《暨華醫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查意見》(增環影〔2006〕013號),2011年取得《關于暨華醫院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的意見》(增環管驗〔2011〕16號)。本擴建項目依托現有院區,不新增占地面積,新增建筑面積,新增1棟綜合大樓,調整院區內科室和病房位置,增設醫療服務以及116個住院床位。改擴建完成后,預計門診量約150人次/天,全院設置床位共216張。擴建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 |
環評機構 | 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營運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有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煙氣黑度不得超過林格曼1級。廠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廠界硫化氫、氨無組織排放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3污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要求;廠界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3污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排放限值的較嚴值。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