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明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產2350萬個化妝品塑料包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6年01月 14日至 2026年01月20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從化區街口街河濱北路128號,郵編:5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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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明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產2350萬個化妝品塑料包裝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從化區太平鎮新興路430號1棟101室及201室 |
建設單位 | 廣州明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明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產2350萬個化妝品塑料包裝建設項目位于廣州市從化區太平鎮新興路430號1棟101室及201室,主要采用投料、混料、注塑、吹塑、破碎、脫模、燙金、印刷、網版清潔、烘干等工序,年產彩妝粉盒外殼700萬個,睫毛管、唇釉外殼、口紅外殼650萬個,護膚品塑料瓶500萬個,PET瓶500萬個。 |
環評機構 | 廣州市碧航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依托廣東仲強藥業有限公司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與定期更換的冷卻水經市政污水管道送太平鎮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二)注塑、吹塑、印刷、網版清潔、烘干工序產生的廢氣通過集氣裝置收集至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30米高的排氣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項目排氣筒(DA001)排放的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絲網印刷Ⅱ時段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與《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較嚴值;苯乙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乙醛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 廠界臭氣濃度、苯乙烯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廠界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限值;總VOCs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丙烯腈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4企業邊界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有機廢氣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生產設備等噪聲源經隔聲、減振等措施降噪處理。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邊角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一般包裝廢料、廢燙金紙交由一般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處理。含礦物油廢抹布及手套、廢礦物油桶、廢礦物油、沾油金屬碎屑、含油墨及洗網水廢抹布和手套、含脫模劑及防銹劑廢抹布和手套、廢原料瓶、廢UV燈、廢絲印網版、廢活性炭等屬于危險廢物的須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的專用貯存場所存放并委托具備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機構處理。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