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億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6年01月 13日至 2026年01月19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從化區街口街河濱北路128號,郵編:5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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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億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改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從化區城郊街新都路222號自編一號 |
建設單位 | 廣東億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東億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改建項目位于廣州市從化區城郊街新都路222號自編一號,主要采用混合、擠出成型、冷卻定型、破碎等工序,年產面罩配件600萬個。 |
環評機構 | 廣州市逸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與定期更換的冷卻水一并經市政污水管道送明珠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二)本次新增的擠出成型工序廢氣通過集氣裝置收集引至新增的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新增的25米高的排氣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項目排氣筒(DA001)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與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的較嚴值,TVOC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甲苯、乙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苯乙烯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值,氯化氫、氯乙烯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廠界顆粒物、氯化氫、氯乙烯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苯乙烯、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廠界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限值。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有機廢氣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生產設備等噪聲源經隔聲、減振等措施降噪處理。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邊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產,廢包裝物、污水處理設施污泥交由一般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處理。廢活性炭、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廢抹布及手套等屬于危險廢物的須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的專用貯存場所存放并委托具備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機構處理。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