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科質檢(廣東)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9月 09日至 2025年09月15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29號聯邊公園3號樓,郵編:510425
聯系電話:020-86179557
傳 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中科質檢(廣東)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龍歸街北太路16號A棟2、3樓整層 |
建設單位 | 中科質檢(廣東)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中科質檢(廣東)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投資項目代碼:2507-440111-17-01-859135)擬建于廣州市白云區龍歸街北太路16號A棟2、3樓整層,占地面積479平方米,建筑面積958平方米,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項目主要從事化妝品的檢測,包括其有機、無機、微生物含量及理化性質的檢測,預計年檢測能力為10000批次。 |
環評機構 | 廣州市潤和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實驗室綜合廢水(包含實驗室器皿清洗廢水、實驗室地面清潔廢水、實驗服清洗廢水、噴淋裝置更換廢水、實驗配液用水、純水設施產生的濃水)和生活污水。實驗室綜合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采用“酸堿中和+混凝沉淀”工藝,處理能力2噸/日)處理后,通過廢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通過廢水排放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實驗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無機廢氣、微生物氣溶膠、實驗室異味及廢水處理設施惡臭等。 實驗有機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至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1,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兩級活性炭均每半年更換一次,使用顆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窩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實驗無機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至一套堿液噴淋裝置(TA002)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2,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堿液噴淋水pH值范圍控制在9~10,每三個月更換一次,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甲醇、硫酸霧、氯化氫、氮氧化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 實驗室異味及廢水處理設施惡臭產生量較少,在廠區內無組織排放。微生物氣溶膠經高效過濾器過濾后無組織排放,廢濾芯每年更換一次。廠界非甲烷總烴、甲醇、硫酸霧、氮氧化物和氯化氫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三)生產設備等噪聲源應經隔聲、減振等措施降噪處理。項目北側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其余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加強固體廢物存儲、處置管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活性炭、廢試劑瓶及耗材、實驗廢液、廢水處理污泥、廢紫外燈管、廢濾芯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存儲區,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五)排污口須進行規范化建設。 (六)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治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的日常檢查、管理與維護,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按有關要求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
公眾參與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