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喜隆塑料五金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9月 04日至 2025年09月10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府西二路六號,郵編:5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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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市喜隆塑料五金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花都區花山鎮菊花石大道128號之十2單元 |
建設單位 | 廣州市喜隆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通過外購聚丙烯(PP)顆粒、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顆粒、卡紙、覆膜紙、UV油墨、大豆油墨、燙金紙、水性膠水等為原材料,經印刷、切紙、覆膜、燙金、粘合等工序生產紙盒,經吸塑、絲印、模切、壓痕、粘合等工序生產塑料包裝盒。年產紙盒3000萬個、塑料包裝盒1000萬個。 |
環評機構 | 利智華(廣州)環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本項目所在區域市政污水管網尚未完善。近期,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匯同未添加任何藥劑的間接冷卻循環系統定期排污水,定期通過槽車運至元泰(廣州)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處理,最終納入花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遠期,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匯同未添加任何藥劑的間接冷卻循環系統定期排污水,接駁市政污水管網,納入花山凈水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本項目員工生活污水、間接冷卻循環系統定期排污水、經花東污水處理廠(近期)、花山凈水廠(遠期)處理達標后間接排放,不會對受納自然水體機場排洪渠(近期)、銅鼓坑(遠期)的水質造成明顯影響。 (二)本項目印刷工序設于密閉印刷車間內,印刷車間設計換風次數20次/h;對印刷工序總VOCs、NMHC、臭氣濃度采取“整室負壓”收集措施。項目在絲印機、粘合機、覆膜機、吸塑機廢氣產生源上方0.2 m處設置集氣罩,集氣罩四周設垂簾形成包圍型集氣罩,對吸塑工序NMHC、臭氣濃度,絲印、覆膜、粘合工序總VOCs、NMHC、臭氣濃度采取“局部負壓”收集措施。印刷、絲印、覆膜、粘合、吸塑工序廢氣經收集,引至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30 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燙金工序NMHC、臭氣濃度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根據報告表提供的MSDS報告及VOC檢測報告,本項目采用的UV油墨、大豆油墨VOC含量滿足《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相應能量固化油墨、膠印油墨VOC含量限值要求;水性膠水VOC含量滿足《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水基型膠粘劑VOC含量限量。 本項目采取的廢氣污染預防技術、末端治理技術屬可行技術。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生產工藝廢氣收集、治理措施的情況下,本項目生產工藝廢氣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三)本項目經選用低噪聲生產設備,合理布置生產設備,并加強生產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對主要噪聲源采取基礎減振、隔聲等綜合降噪措施后,生產噪聲排放不會對周邊敏感點造成明顯影響。 (四)本項目員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環衛部門處理。 一般工業固廢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廢棄包裝材料、次品、邊角料收集后交外售回收單位處理。 危廢暫存間設置防風、防雨、防滲措施,并設專人管理,按要求設置警示及識別標志。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機油、廢機油桶、廢抹布、廢印版、廢原料桶收集后交有危廢處理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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