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鴻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9月 03日至 2025年09月09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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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鴻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花都區富源一路40號3棟101房 |
建設單位 | 廣州鴻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鴻美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廣州市花都區富源一路40號3棟101房,占地面積約為275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2300平方米,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項目主要從事玻璃包裝容器的生產,項目建成后年產家用花生油壺200萬個、水杯10萬個、奶瓶170萬個。 |
環評機構 | 利智華(廣州)環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①廢氣:項目天然氣燃燒廢氣經管道收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2)排放;項目印刷廢氣(有機廢氣、臭氣濃度)經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處理達標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機廢氣、臭氣濃度經車間加強通風后無組織排放。 |
公眾參與情況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