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源信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6月 16日至 2025年06月20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29號聯邊公園3號樓,郵編:5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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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市源信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 |
建設單位 | 廣州市源信包裝制品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市源信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投資項目代碼:2504-440111-17-01-881435)擬建于廣州市白云區江高鎮振華北路98號1棟201房,占地面積11222平方米,建筑面積13680平方米,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0萬元。項目主要建筑:租用1棟2層建筑作為生產廠房、2棟4層的建筑作為宿舍樓及辦公樓。主要生產工藝及產品:以塑料瓶、玻璃瓶、水性涂料、水性油墨、燙金鋁箔、感光膠、網版作為原輔材料,經噴底漆、烤底漆、噴面漆、烤面漆、絲印、燙金等工序年加工玻璃化妝瓶3800萬個及塑料包裝瓶230萬個。主要設備:自動噴涂線、自動絲印機、燙金機、曬版機等。 |
環評機構 | 粵環通(廣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水噴淋廢水、制絲印網版清洗、顯影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隔油隔渣池處理后經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水噴淋廢水每季度更換,與制絲印網版清洗、顯影廢水交有資質單位處理,不外排。 (二)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絲印、燙金、噴漆產生的有機廢氣、漆霧,制絲印網版廢氣,生產異味及食堂油煙。 設置密閉印刷車間。絲印、燙金產生的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后通過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活性炭第一級每2個月更換一次,第二級每4個月更換一次。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絲網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第II時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噴漆產生的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至3套“水噴淋+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2、TA003、TA004)處理后由3根排氣筒(DA002、DA003、DA004)引至高空排放,廢氣治理設施的噴淋水及過濾棉每3個月更換一次,活性炭第一級每2個月更換一次,第二級每4個月更換一次。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TVOC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1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要求。 食堂油煙經收集至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5)引至高空排放,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18483-2001)中排放標準。 制版廢氣產生量較少,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廠界無組織排放的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 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生產設備等噪聲源應經隔聲、減振等措施降噪處理。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加強固體廢物存儲、處置管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網版、清洗、顯影廢水和廢菲林、廢洗網水、廢原料罐、噴淋廢水、漆渣、廢活性炭、廢含油抹布及手套、廢過濾棉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存儲區,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五)排污口須進行規范化建設。 (六)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治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的日常檢查、管理與維護,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按有關要求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七)該項目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總量為0.7603噸/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標為1.5206噸/年,從2021年廣州市再騰皮革有限公司產業結構升級大氣減排項目核定的減排量中劃撥。項目建成后再根據實際排放及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八)后續國家或地方對該項目實施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管理要求的,從其規定。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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