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柜身156萬件、門板31200件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6月 11日至 2025年06月17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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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柜身156萬件、門板31200件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 |
建設單位 | 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歐派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柜身156萬件、門板31200件擴建項目(投資項目代碼:2504-440111-17-01-596696)擬建于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廣花三路366號,項目原有建設內容已取得批復意見(云府環保建字〔2006〕355號、云環保建〔2014〕74號、云環保建〔2019〕12號、穗環管影(云)〔2022〕44號),本次改擴建內容:通過對B廠房調整布局,以夾板、纖維板、刨花板、PVC封邊條、PUR膠、木皮封邊條、木皮、拼板膠、水性擦色劑、著色劑、水性修色劑等為原輔材料,經開料、封邊、排孔、銑型、封邊、組裝、包裝、選皮、裁皮、縫皮、復合、拉絲、手工貼皮、擦色、打磨、底漆噴涂等工序年增產柜身156萬件、門板31200件。主要新增設備包括沖床、數控沖床、油壓機等。改擴建項目不新增占地面積,不新增建筑面積,總投資24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 |
環評機構 | 廣州中誠嘉譽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隔油隔渣池、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經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拉絲、開料、排孔、銑型、打磨、切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封邊、組裝、復合、手工貼皮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涂裝工序(包括調漆、涂料實驗、擦色、底漆噴涂、修色噴涂、面漆噴涂、晾干、烘干)產生的顆粒物、有機廢氣、臭氣濃度,食堂油煙。 拉絲、開料、排孔、銑型、打磨、切割工序產生的廢氣通過集氣裝置收集至3套中央除塵器裝置(TA001、TA002、TA003)處理后由3根排氣筒(DA001、DA002、DA003)引至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涂裝工序設置密閉車間,涂料實驗、底漆噴涂、修色噴涂、面漆噴涂產生的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至4套“高效過濾器+過濾棉+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 (TA004、TA005、TA006、TA007)處理后經過1根排氣筒(DA004)引至高空排放,過濾材料每3個月更換1次,兩級活性炭每年更換1次。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VOCs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1排氣筒VOCs排放限值II時段最高允許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調漆、擦色、晾干、烘干工序產生的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至1套“高效過濾器+過濾棉+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 (TA008)處理后經1根排氣筒(DA005)引至高空排放,過濾材料每3個月更換1次,兩級活性炭每年更換1次。VOCs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1排氣筒VOCs排放限值II時段最高允許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食堂依托現有,油煙經收集至靜電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現有25m排氣筒(10#)引至樓頂高空排放,廢氣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18483-2001)表2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打磨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經脈沖布袋打磨除塵柜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封邊、組裝、復合、手工貼皮工序產生的VOCs,切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 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生產設備等噪聲源應經隔聲、減振等措施降噪處理。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加強固體廢物存儲、處置管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膠桶、廢涂料桶、打磨塵渣、廢過濾材料、漆渣、廢機油、廢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廢碎布、廢活性炭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存儲區,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五)排污口須進行規范化建設。 (六)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治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的日常檢查、 管理與維護,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配備 必要的應急物資,按有關要求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報生態環境主管 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七)該項目揮發性有機廢氣排放總量為0.327噸/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標為0.654噸/年,從2021年廣州市再騰皮革有限公司產業結構升級大氣減排項目核定的減排量中劃撥。項目建成后再根據實際排放及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八)后續國家或地方對該項目實施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管理要求的,從其規定。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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