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立渦旋壓縮機新業務新平臺制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5月 08日至 2025年05月14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從化區街口街河濱北路128號,郵編:5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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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日立渦旋壓縮機新業務新平臺制造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從化區 |
建設單位 | 江森自控日立萬寶壓縮機(廣州)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江森自控日立萬寶空調(廣州)有限公司位于廣州市從化區明珠工業園寶文一路與揚華路交匯處地塊,占地面積約65502.26 m2,主要從事制冷與空調用渦旋壓縮機生產制造。本項目主要采用機加工、脫脂、表調、磷化、水洗、防銹、組裝、焊接、電泳、烘干等生產工序,年產120萬臺渦旋壓縮機(包括Φ160型渦旋壓縮機60萬臺、Φ235型渦旋壓縮機60萬臺)。 |
環評機構 | 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由吸糞車定期拉運至明珠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施工廢水與地表徑流經預處理后回用于施工現場,不外排。落實建設工程揚塵防治“6個100%”的管理要求,施工場界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選用低噪聲、低振動設備,合理組織施工、加強工地管理、控制作業時間,施工噪聲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要求。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置。 (二)本項目綜合生產廢水經自建綜合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生活廢水經預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匯至明珠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外排廢水污染物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磷化表調廢水、磷化后清洗廢水和磷化防銹廢水(含渣)經自建磷化廢液處理設施處理后,產生的濃縮液與更換后磷化處理槽廢液(含廢渣)均交有相關處置資質單位安全處置,MVR蒸發系統產生的冷凝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匯至明珠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外排廢水總鎳濃度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1597-2015)表2新建項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濃度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1597-2015)不超過“表1 現有項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200%的要求,pH排放限值為6~9。 (三)本項目DA001~DA004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TVOC濃度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顆粒物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等效排氣”管理要求。 DA005~DA008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等效排氣”管理要求。 DA009~DA010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TVOC濃度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相應排氣筒高度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天然氣燃燒尾氣(顆粒物、SO2、NOx)濃度執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意見》(粵環函〔2019〕1112號)的重點區域排放限值,煙氣黑度不大于林格曼黑度1級。 DA011~DA012排氣筒排放的NOx、SO2、顆粒物濃度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765-2019)表3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煙氣黑度不大于林格曼黑度1級。 DA013排氣筒排放的食堂油煙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 18483-2001)要求。 DA014排氣筒排放的NOx、SO2、顆粒物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煙氣黑度不大于林格曼黑度1級。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監控點NMHC濃度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3 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氟化物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氨、H2S、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新、擴、改建設項目惡臭污染物廠界二級標準。 (四)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采用隔聲、減振等綜合治理措施,加強設備維護與保養,確保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4類標準。 (五)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貯存和處置。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以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進行管理。危險廢物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理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六)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在廠區內設置有效容積為750 m3的事故應急池,在磷化生產線內設置有效容積為5 m3的收集池。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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