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智多潔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5月 06日至 2025年05月12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29號聯邊公園3號樓,郵編:5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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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智多潔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 |
建設單位 | 廣州智多潔日用品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智多潔日用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投資項目代碼:2503-440111-17-01-587463)擬建于廣州市白云區大綱領農商行路1號,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萬元。項目主要建筑:2棟4層生產車間、1棟4層辦公樓、1棟4層宿舍樓。主要生產工藝及產品:以ABS塑料、PP塑料、色母粒等為原輔材料,經混料、注塑、絲印、固化、燙金、組裝等工序年生產給皂機50萬臺、紙巾機50萬臺、自動噴霧芳香機60萬臺。主要設備:注塑機、自動絲印機、半自動絲印機、UV固化爐、燙金機、破碎機等。 |
環評機構 | 廣州市共融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間接冷卻水。生活污水經隔油沉淀池、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與間接冷卻水經廠區總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注塑、絲印、固化、清潔、燙金有機廢氣,塑料破碎粉塵,焊錫廢氣,機加工粉塵和油霧,食堂油煙等。 注塑、絲印、固化、清潔等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集中收集至2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TA002)處理后由2根排氣筒(DA001、DA002)引至高空排放,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更換頻次為第一級1次/年、第二級1次/年。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較嚴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絲網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時段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食堂油煙經高效油煙凈化器(TA003)處理后通過專用煙道(DA003)引至高空排放,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焊錫廢氣集中收集至布袋除塵器(TA004)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燙金有機廢氣、塑料破碎粉塵、機加工油霧、機加工粉塵產生量較少,均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的較嚴值,錫及其化合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生產設備等噪聲源應經隔聲、減振等措施降噪處理。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加強固體廢物存儲、處置管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罐和桶、廢手套和抹布、廢絲印網版、廢活性炭、廢火花油、廢機油、廢切削液及含油金屬碎屑、廢UV燈等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暫存間進行存儲,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五)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治理設施、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的日常檢查、管理與維護,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按有關要求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六)該項目的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按《報告表》要求進行控制。 (七)后續國家或地方對該項目實施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管理要求的,從其規定。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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