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
粵環〔2015〕41號
?
?
關于發布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
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5年本)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環保局:
根據《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辦法》及環境保護部2015年第17號公告,我廳對省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進行了調整,制定了《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5年本)》,現予發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名錄,及時調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具體名錄報我廳審查后依法發布實施。
?
附件: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5年本)
?
?
??????????????????????????????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 2015年4月29日
?
?
附件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5年本)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環境保護部令第5號)、《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2015年第17號公告)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如下(按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除外):
一、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項目;
二、建設項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區域的不良環境影響,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項目;
三、化學制漿、電鍍、印染、鞣革、危險廢物處置等五類重污染行業統一定點基地;
四、在省內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下列項目:
(一)水利:跨流域或區域引(?。┧こ蹋瑤烊?億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庫;
(二)能源:火力發電(包括熱電);農林生物質直接燃燒或氣化發電(包括熱電);綜合利用發電(包括熱電);總裝機容量1萬千瓦及以上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風力發電項目;新油田、氣田開發項目;
(三)交通:國家高速公路,涉危險化學品碼頭,千噸級以上通航建筑物內河航運項目,擴建運輸機場,軍民合用機場;
(四)冶金有色:新建鐵礦開發項目,有色礦山及砷礦開發項目,煉鋼煉鐵,軋鋼,以礦石為原料的金屬冶煉項目,電解鋁、氧化鋁項目,電石、焦炭項目;
(五)石化:列入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能源發展規劃、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擴建一次煉油項目,新建乙烯,新建瀝青生產項目(改性瀝青除外);
(六)化工:化學藥品、農藥制造項目,新建精對苯二甲酸(PTA)、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甲苯二異氰酸酯(TDI)項目,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烴、油及天然氣等煤化工項目,鉻鹽、氰化物生產項目;
(七)機械電子建材:新建汽車整車,新建10萬噸級以上造船設施(船臺、船塢)項目,拆船,水泥熟料制造,平板玻璃制造;
(八)輕工紡織:化學制漿(含化機漿),年產20萬噸及以上造紙,日產300噸及以上聚酯項目,鞣革,味精(利用商品谷氨酸生產味精除外),檸檬酸,酒精制造,變性燃料乙醇;
(九)社會事業:大型主題公園;
(十)重污染行業統一定點基地外建設的電鍍(含配套電鍍工序項目)、印染(設漂染工序)項目,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醫療廢物處置除外)和新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
五、核與輻射項目
(一)按規定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核技術應用項目;
(二)稀土冶煉分離和稀土深加工項目(非放射性部分除外);
(三)按規定應當編制輻射環境影響評價專篇的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的采選、冶煉加工和廢渣處理、貯存、處置及再利用項目(非放射性部分除外);
??? (四)一站多臺衛星地球上行站、多臺雷達探測系統以及其它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電磁輻射建設項目。
六、燃氣發電項目,所在地級以上市未審查通過全市熱電聯產規劃環評的燃氣熱電項目,珠江三角洲地區總規模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燃油鍋爐(余熱利用除外)。
七、東江、西江、北江、韓江流域新增工業廢水日均排水量5000噸及以上項目。
八、本名錄中未注明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的,包括新建和增加規模的改、擴建。
九、本名錄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此前發布的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權限劃分的相關文件或規定同時廢止。
?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