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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2025-07-05 08:08 來源:珠江環境報
本報訊 近日,惠州市仲愷高新區財政專戶成功接收一筆2323萬元的生態修復專項資金,標志著惠州市首例在生態環境損害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裁定并成功扣劃“先予執行”款項的案件取得圓滿落地。該案從申請到資金扣劃僅用12天,為一場危及粵港澳大灣區水源與區域安全的生態危機按下了生態搶修“快進鍵”。
惠州市潼湖鴻達石場因2020年底非法采礦被關停后,長期以“無資金、無人員、無技術”為由拒不履行修復義務。至2025年4月,案件審理尚未終結,而現場監測數據卻亮起“紅燈”:露天采坑內酸性與重金屬污染水體已滲透至地下含水層,直接威脅粵港澳大灣區核心水源地安全;排土場局部崩塌,滑坡頻發,地質結構嚴重失穩,對近在咫尺的南方電網±800kV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及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重大現實威脅。如不應急干預,跨區域環境災難與公共安全事故一觸即發。
“傳統訴訟程序難以應對生態風險的不可逆性。”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以下簡稱仲愷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人直言。面對雙重危機,該局突破常規路徑,于6月8日向惠陽區人民檢察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要求在案件終審前提前劃扣修復資金,為應急搶治爭取寶貴時間。這一創舉迅速獲得司法機關響應——惠陽區人民法院充分考量生態危機的緊迫性與公益受損的嚴重性,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審判決前,依法審慎作出惠州市首份生態環境修復領域“先予執行”裁定,打破“審結才執行”的固有模式,開創了司法實踐新范例。
三部門緊密配合,僅用12天便完成申請、裁定、扣劃全流程,2323萬元專項資金順利到賬,為應急治理按下“加速鍵”。目前,依托這筆首宗先予執行提供的資金保障,鴻達石場地下水污染控制、排土場滑坡應急治理等關鍵工程已具備全面啟動條件。
該案創造性運用《民事訴訟法》“先予執行”條款,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構建起“應急響應—司法確認—資金直達”的全鏈條機制,為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困局開辟了法治路徑。
仲愷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主動破題,檢法兩院則以司法智慧構筑綠色通道,共同踐行“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的生態環境保護理念。這一高效協同,為后續處理類似復雜生態環境損害案件提供了可復制的“惠州經驗”。
(劉乙端 劉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