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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2024-12-28 09:00 來源:珠江環境報
本報訊 12月19日,廣東省首個流域協同立法——《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新聞發布會在中山舉行。
這也是珠海、中山兩市首次突破原有行政區劃以及水域管轄在系統化治理中的局限,實現跨區域協同立法。
《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在中山叫做《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在珠海叫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兩個法規文本一致。
發布會對《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的基本情況進行解讀,旨在更好地宣傳該法規,讓廣大市民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省人大常委會、珠海市人大常委會、中山市人大常委會、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珠海市水務局、中山市生態環境局、中山市水務局等相關領導、發言代表出席發布會。發布會就協同立法的背景、意義、起草過程、法規文本結構、主要內容、制度機制亮點等情況進行解讀,并就貫徹落實法規的工作思路和措施進行說明。
破解治理難題 為全省流域協同立法提供經驗
前山河發源于五桂山東南麓,是中山南部的重要泄洪通道,也是珠海的母親河,經灣仔水道流入大海。這條河迂回中山珠海兩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為上下游、同為左右岸,綜合治理錯綜復雜。
近年來,珠海市和中山市強化前山河流域保護的協作,開展了聯合巡查和執法,共享前山河流域水質監測斷面信息等常態化合作,但兩市協同治理機制不夠健全,有必要通過協同立法將兩市在前山河流域治理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固定為法規制度,切實解決兩市在前山河流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024年,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中山與珠海兩市協同開展前山河流域保護立法。
該立法把省人大多年來會同中山、珠海兩市督辦前山河流域綜合治理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地方立法固化下來,并對還沒有解決的主要瓶頸問題提出破解路徑,作出相關制度安排,為推進前山河流域的標本兼治、回應沿線人民群眾的訴求期盼提供法治支撐。
探索“七個協同” 協同立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兩市在立法過程中探索了“七個協同”的立法協同機制,包括立項協同、形式協同、起草過程協同、審議修改協同、內容協同、宣傳協同、實施協同。
兩市的“規定”采用同一文本,分別表述,不分章節,共設二十條。圍繞搭建制度化溝通平臺、提供聯合協作路徑、創新監督方式等三個方面設定了15項制度和機制,從頂層制度設計上建立長期有效的制度和機制,為兩市開展前山河流域保護協作提供法治保障。
兩市搭建制度化溝通平臺,包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協商機制、建立意見征詢機制,讓兩市在制定政策、規劃、決策時能夠提前溝通和交流,兼顧雙方合理訴求和利益關切,從源頭上避免因信息不對稱或誤解而產生意見和分歧。
該規定提供了聯合協作路徑。兩市將聯合做好前山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做好水安全保護、聯合做好前山河流域日常監管、聯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規定還創新人大監督方式,建立兩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協同機制。兩市人大常委會將通過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加強法規實施的監督,推動有關法律法規在前山河流域得到貫徹落實。
目前,《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已在中山、珠海兩市走完所有立法程序,經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南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