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5 14:05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原則的重要改革措施,廣州市堅持制度改革和法治建設相統一,從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等四方面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落實落細。
一、綱舉目張,地方立法保障制度實施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是全省首部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作出專門規定的地方性法規,明確賠償權利人可以指定司法行政、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林業園林等有關部門代表賠償權利人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從立法層面壓實有關部門辦案職責,推動廣州市自然資源、水務、林業、農業農村等領域陸續實現案件“零的突破”。
二、“一案雙查”,高效銜接行政執法與損害賠償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簡易鑒定評估工作規定(試行)》《廣州市規范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明確小額案件簡易鑒定評估程序,將“主動參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并積極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作為從輕處罰情節,有效提升義務人賠償積極性。同時,市生態環境局積極踐行“一案雙查”,對于符合啟動索賠程序條件的案件,執法人員同步填寫《生態環境損害現場調查表》,及時調查損害事實、固定有關證據。天河區某建筑材料經營部揚塵污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中,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天河分局同步開展執法檢查和損害調查,及時委托簡易鑒定評估,從損害鑒定評估到義務人履行賠償責任僅用11天,樹立了“一案雙查”、高效辦案的成功范例。
三、行檢同心,協同推進“應賠盡賠”
2024年12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機制的實施意見》,細化案件線索移送、案件磋商、案件訴訟、生態環境修復、信息共享和宣傳、交流培訓六大銜接機制,凝聚法治保障合力。廣州市某建筑勞務公司破壞污水管道導致污水溢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中,為化解賠償義務人的抵觸情緒,市水務局聯合檢察機關在磋商會議上釋法說理,并依法適用從輕處罰,推動賠償義務人積極履行賠付責任,相關經驗被《中國環境報》報道。
四、寓法于境,修復基地“多點開花”
《關于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明確鼓勵因地制宜建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探索政策協同機制,提高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綜合效應。廣州市積極探索建設修復基地,繼華南植物園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修復科普示范基地、六片山森林公園生態損害異地替代修復林成功落地后,于2025年3月在增城區建成增江東岸鶴之洲濕地公園修復基地,以科學修復彌補環境損害,以場景化普法推動源頭預防,實現“個案追償”到“全域共治”的跨越。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