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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廣州市水與海洋環境監測站)就網約車租賃服務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現將該采購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時間為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1日。
一、項目采購人
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廣州市水與海洋環境監測站)
二、項目名稱
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廣州市水與海洋環境監測站)網約車租賃服務
三、采購需求
具體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四、項目最高限價
每年人民幣貳萬零貳佰元整(¥20200.00)。
(注:成交價格須包括本項目采購需求所有內容)
五、供應商資格及要求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供應商要求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三)供應商如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尚在處罰期內的),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四)供應商應嚴格遵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相應法律法規,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符合經營范圍和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合法經營、按章辦事;
(五)供應商應具備廣州市有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具有自建的車輛服務平臺(平臺需具備三級或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
(六)供應商需提供詳細的服務方案。
六、報名期限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1日。
(二)報名方式: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在報名期限內通過電子郵件和紙質郵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時提交以下資料進行報名:
1.提供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2.供應商不在信用中國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3.供應商需提供合法合規經營、服務能力等證明材料;
4.供應商需提供廣州市有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具有自建的車輛服務平臺(平臺需具備三級或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等證明材料;
5.本項目詳細的服務方案;
6.項目報價(含稅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務內容)。
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
電子郵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紙質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濱江西路海鳴街6號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廣州市水與海洋環境監測站)。
收件人及聯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說明:電子郵件和紙質材料逾期送達的,其響應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購成交公示
成交結果在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公示,公示期1個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單之列者即為落選人,采購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聯系人:寧工,聯系電話:020-83185985。
(二)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遞交申請。
(四)供應商需一次性滿足本項目的全部采購需求。
(五)報名供應商須確保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有效。如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者承擔。
附件: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廣州市水與海洋環境監測站)網約車租賃服務采購需求說明書.docx
廣州市環境技術中心
(廣州市水與海洋環境監測站)
2025年2月7日